06.19 洛陽嚴查一批招投標典型案件 內附楊志宏腐敗案剖析

14日,洛陽市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督查組召開工作推進會,聽取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7家重點單位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情況彙報,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

洛陽嚴查一批招投標典型案件 內附楊志宏腐敗案剖析

督查組負責人介紹,按照市委要求,自今年4月全市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專項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各責任單位自查了一批工程項目,發現了一些招投標領域違規問題,查處了一批違紀違規案件,曝光了數件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專項治理初見成效。例如:

市發改委起草了《洛陽市招投標工作綜合性實施方案》《洛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行為規範》等,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和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公司、評標評審專家等市場主體行為規範;

市財政局印發了《洛陽市財政局關於推進實施政府採購在線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強政府採購在線監管;

市住建委對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所監管和實施的房屋建築、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共排查787項,處罰了8家違規招投標建設單位。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也採取各種措施,對招投標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自查整改。

督查組要求,各責任單位要紮實推進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治理各項工作。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一委一辦一中心”管理體制已調整理順到位,市發改委要儘快出臺有關政策性文件,嚴格依法依規管理和規範招投標活動。各行政監督部門也要儘快出臺各自工作人員在招投標工作方面的行為準則,向社會承諾,接受各界監督。要繼續加大招投標領域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形成震懾效應,促進全市工程項目快速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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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宏,男,漢族,河南偃師人,1959年8月出生,198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3月入伍,1984年4月轉業。先後任洛陽市石油化工廠幹部、市燃化局組工幹部科幹部、市委組織部幹事、市委組織部副主任幹事、市委組織部主任幹事、市委組織部電化教育科科長、市人才辦副主任(副縣級),2008年2月任市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3年1月任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8年5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1年至2017年,楊志宏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招投標事項,幫助其情人借用資質承攬了市水務局下屬單位發包的洛河洛陽市區東西兩段防洪工程左岸灘地治理、塔灣公園綠化養護管理工程等項目,為個人和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楊志宏的行為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務院《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其情人、親屬、朋友協調中標水利工程多達13個。

經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楊志宏存在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共索要、收受下屬工作人員、建築商等38人所送現金465萬餘元及其他貴重物品,為上述人員在職務提拔任用、水利項目報批、綠化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其中黨的十八大後共索要、收受現金213萬餘元。目前,楊志宏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洛陽嚴查一批招投標典型案件 內附楊志宏腐敗案剖析

來源 :河洛清風網 洛陽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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