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近日,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成测评组,对红河州13县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指标要求,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期间,测评组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核实检查,检查组指出: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测评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改造,提升交通环境。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综合建设和治理。政府办、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等重点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职能职责,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推动道路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履行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使用责任,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要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各职责部门要主动作为,在抓规划、抓建设、抓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提升城市交通品位。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分门别类,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积极查缺补漏;五是要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排查整改,确保提升行动计划实现预期目标。

原标题:治庸·便民 ‖ 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组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审核: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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