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实名制卖车 巴南民警:破案不费吹灰之力

3月27日,巴南区鱼洞派出所民警接到张先生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

当民警展开调查并在辖区各处进行摸排时,民警发现了一家二手车回收店,店内停放的一辆电动车与张先生的被盗车辆十分相似。民警立即上前询问:“这是你们店里什么时候收的车?”“才收的,没多久。”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核查,经确认,这辆电动车就是张先生的被盗车辆。

民警向店主询问卖车人信息时,店主万先生向民警展示了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协议上清楚地记录了卖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人。”民警向万先生出示查询记录说到,万先生:“对对对,是他没错。难怪当时我叫他填信息,他不太情愿,还跟我说能不能不填,他可以把车再卖便宜点。原来他是拿偷的车卖给我,还好我当时按照要求,让他必须进行登记。”

随后民警根据协议上的相关信息,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在其住所将其抓获。

刘某交代,自己没有经济来源,这段时间工作也不好找。他经常从张先生所在的小区路过,见有辆电动车一直被锁在路边无人驾驶,便起了歪心思。趁着四周无人,刘某便将锁撬开,将车辆开走,随后转卖给二手回收店。因收售车辆的万先生要求刘某必需签订协议并将个人信息填写清楚才肯进行售卖,刘某便只能将信息一字不差的填写上去。

“这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协议的做法非常的正确。既保障了收售物品来源有迹可循,也可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民警对万先生说到。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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