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5 山东婴儿被弃垃圾桶边 民警:不属于弃婴家人已带回火化

山东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万达华府小区居民反映,8月13日,一名婴儿被装在拉杆箱里,丢弃在该小区一号楼垃圾桶旁,发现时婴儿已死亡。14日上午,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了解到,该死婴并非弃婴,现已火化,并联系家人将其带回。》》》》推荐阅读:合肥肉联厂门前发现一名女弃婴 35年后她回来寻找家人

万达华府小区一居民告诉记者,13日上午8点半左右,其路过小区一号楼垃圾桶时,看见有民警在旁拍照。垃圾桶旁有一件红色衣服、一个蓝色行李箱,还有“一坨大约30厘米左右的东西”。

据报道,一老人在13日早上7时许看到垃圾桶旁的行李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有死婴。该小区一名保安介绍,监控画面显示,12日晚上一名疑似拾荒者将拉杆箱带入小区,放在一号楼下的垃圾桶边。

14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一齐姓民警告诉记者,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取证。据调查,婴儿刚出生没几天就夭折了,不属于弃婴,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

上述民警透露,目前,婴儿已经被送去殡仪馆火化,警方通知了家人将其带回。

抛弃婴儿违反的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遗弃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被限定为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并不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遗弃。因此,在对遗弃罪的理解上,应该将生活中的遗弃与法律中的遗弃区分开来。

遗弃婴儿处罚是什么?遗弃婴儿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遗弃罪。犯遗弃罪的,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承担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着管制。所以,把孩子生下来了就应好好养,如果把婴儿遗弃的,情节严重的,就是犯了遗弃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遗弃婴儿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故意杀人罪

1、 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 将婴儿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将婴儿遗弃在深山沟内;没有人路过的地方。

刑法法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推荐阅读:合肥新桥机场“胶囊旅馆”价格不菲 暑运期间每天有三四十人前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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