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出臺這些舉措 助力中小企業平穩發展

六安市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

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皖政辦明電〔2020〕6號)和《〈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落實責任清單》(六政秘〔2020〕14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各政策條款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操作流程和責任單位,特制定以下細則。

一、減輕企業負擔

(一)減免企業稅收。

1.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疫情防控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①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新購進設備、器具,用於擴大產能;②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有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③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由省發改委和省經信廳認定。

申報材料: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及《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優惠明細表》;②《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及《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③《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申請表》。

操作流程:待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後,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將聯合下文,符合條件的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享受一次性扣除的,納稅人在安徽省電子稅務局或縣區辦稅服務廳提交申請材料;辦理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主管稅務機關。

政策諮詢電話:12366。

2.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執行。

申報材料:《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一般納稅人)》。

操作流程:納稅人向所在縣區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主管稅務機關。

政策諮詢電話:12366。

3.因疫情原因導致中小微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因疫情原因導致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減免稅申請報告;②房屋產權證書或其他證明納稅人實際使用房產的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納稅人使用土地的文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查驗後退回);③證明納稅人納稅困難的相關資料;④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減免稅相關資料。

操作流程:納稅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直接申報或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稅務主管機關。

政策諮詢電話:12366。

(二)延期辦稅申報和繳納稅款。

4.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②經辦人身份證件。

操作流程: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期限屆滿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延期辦理申報、報送事項的,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疫情期間因不可抗力申請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免於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受疫情影響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屆滿前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後,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主管稅務機關。

政策諮詢電話:12366。

5. 中小微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②經辦人身份證件;③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複印件。④附報資料(受疫情影響暫無法提供的,可容缺受理,待疫情結束後另行報送)。

操作流程:納稅人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主管稅務機關。

政策諮詢電話:12366。

(三)減免中小微企業租金。

6.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本市承租並實際使用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申報材料: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③房租減免申請書及說明材料(含合同)。

操作流程:由承租方向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出租方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管理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單位、國有企業。

政策諮詢電話:市財政局國有企業綜合監督科3378678;各縣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金安區財政局3261371;裕安區財政局3301953;葉集區財政局6492808;霍邱縣財政局6080489;舒城縣財政局8620727;金寨縣財政局7359035;霍山縣國資委5021060。

7.對承租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對承租六安市直管公房經營性用房合同期覆蓋為2020年2月至4月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申報材料: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③國有房屋租賃合同。

操作流程:由承租方向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出租方提出書面減免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務中心。

政策諮詢電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務中心3925955;市財政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3378214;經濟建設科3378277。

(四)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

8.降低中小微工業企業及生活必需品生產企業用水(基本水價)、用天然氣價格,平均下調10%,自2020年2月9日起執行,期限為3個月。市級管理的水、氣價格調整後,基本水價由1.78元/立方米降為1.6元/立方米;基本氣價2月9日至3月31日(迎峰渡冬期間)由3.58元/立方米降為3.22元/立方米,4月1日起由3.00元/立方米降為2.70元/立方米,同時執行量價掛鉤政策。(六發改價格〔2020〕31號)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地供氣、供水等部門提出申請,中小微企業認定工作由企業所在地經信部門負責。

受理申報單位:新奧燃氣公司、市自來水公司。

政策諮詢電話:市發改委價格管理科3374026;市經信局經濟運行科3379297;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科3379292。

(五)緩繳住房公積金。

9. 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的企業,可按規定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受疫情影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

申報材料:住房公積金緩繳申請書。

操作流程:通過快遞、電子郵件等線上非接觸的方式,向所在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提交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各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

政策諮詢電話:六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服務電話12329;市直公積金管理部3376112;金安區公積金管理部3922550;裕安區公積金管理部3260965;葉集區公積金管理部2770899;霍邱縣公積金管理部6080320;舒城縣公積金管理部8622144;金寨縣公積金管理部7065588;霍山縣公積金管理部5038301。

二、加大金融支持

(一)辦理無還本續貸或展期。

1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疫情發生前3個月生產經營正常,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到期貸款予以展期或無還本續貸。(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受到疫情影響嚴重,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到期貸款展期或無還本續貸申請;②受疫情影響的相關情況說明;③疫情發生前財務報告資料;④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⑤貸款銀行根據信貸審批制度規定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主動向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金融監管局銀行保險科3371160;市銀保監分局普惠科3227633;人民銀行六安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科3324626。

11.對於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付息申請,結合其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對於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銀保監發〔2020〕6號)

申報條件:①疫情發生前生產經營正常;②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且辦理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中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業務材料;②貸款銀行根據信貸審批制度規定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企業向貸款銀行提交完整申請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人民銀行六安中心支行徵信管理科3314660;市銀保監分局普惠科3227633。

(二)人行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

12.對國家及省確定的名單內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確定的全國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企業以及省政府確定的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徵信報告、財務報表、資金流水錶;②企業上一年度納稅申報表;③企業購銷貨合同;④受理銀行所需其他資料。

操作流程:名單內企業向專項再貸款受理銀行提出授信(貸款)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農業發展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徽商銀行、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9家六安市分行。

政策諮詢電話:人民銀行六安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科3324626。

13.對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的企業,由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確定的全國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企業以及省政府確定的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名單企業。

申報材料:①貼息資金申請表;②2020年1月1日之後疫情防控期內新生效的貸款合同以及貸款發放憑證。

操作流程:企業於2020年5月10日前向所在縣區財政局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財政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財政局綜合科3378221;開發區財政局3636101;金安區財政局3261265;裕安區財政局3301852;葉集區財政局6496566;霍邱縣財政局6080495;舒城縣財政局8620710;金寨縣財政局7359067;霍山縣財政局5029568。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14.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壓降成本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因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信貸審批制度規定的申請材料不同,具體申報材料以貸款銀行的規定為準。

操作流程:企業向市銀保監分局或貸款銀行諮詢所需申請材料,按照貸款銀行的規定提供完整申請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銀保監分局普惠金融科3227684;市金融監管局銀行保險科3371160。

15.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市級及各縣區政策性擔保公司要落實取消反擔保要求,擔保費率不超過1%。(六政秘〔2020〕14號)

申報條件: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客戶申請書;②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相關證明或情況說明;③各政策性擔保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操作流程:按照各政策性擔保公司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向各政策性擔保公司提出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政策性擔保公司。

政策諮詢單位:市財政局綜合科3378221;市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科3371560。

16.對2020年1月1日起新發生的、無需提供抵質押作為反擔保、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2%的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省財政按照每年擔保貸款實際發生額的1%給予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對單一融資擔保機構單戶企業擔保貸款業務的補貼最高可達10萬元。(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在六安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融資擔保機構。

申報材料:①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聲明;②擔保費補貼申請項目彙總表、明細表;③融資擔保機構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④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委託保證合同、反擔保合同等複印件;⑤擔保費收取憑證複印件;⑥銀行放款憑證等複印件;⑦其他相關材料。

操作流程:①業務信息備案。融資擔保機構與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具體名單見省經信廳門戶網站)對接開展融資擔保業務後,向經信部門進行業務信息備案。其中納入省級再擔保體系的融資擔保機構,應按月將符合擔保費補貼條件的業務及時報省級再擔保機構再擔保數據報送系統備案;沒有納入省級再擔保體系的融資擔保機構,在市經信局備案。②申請擔保費補貼。融資擔保機構按年度向市經信局申請擔保費補貼。

受理申報單位:市經信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科3379292。

三、加大穩崗支持

(一)擴大中小企業就業崗位。

17.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的小微企業,根據新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員數量,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就業崗位,並與新增就業人員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

申報材料:①小微企業新增就業補貼資金申請表;②新增人員花名冊。

操作流程:企業通過陽光就業網進行網上申報。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3376038;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3376090。

18. 對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方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疫情防控期間,為企業提供職業介紹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申報材料:勞動用工備案人員花名冊、用工單位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操作流程:符合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參保地所在縣區人社局提出申請。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3376038。

(二)援企穩崗政策。

19.對疫情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製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可重複享受。(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製造業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目前針對該條政策制定的實施方案已報市政府籤批,待文件正式出臺後再行實施)

申報材料:①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蓋企業公章);②六安市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申請表;③六安市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人員花名冊;④與工會組織(含企業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的相關方案;⑤復工證明。

操作流程:企業向註冊地人社部門提交申請報告,報告主要為以下內容:①企業概況:註冊資本、生產經營範圍、2019年度產值、2019年度納稅情況、職工總數及社會保險參保情況;②疫情期間生產經營情況:復工時間、復工後的生產規模(重點為與2019年的對比情況)、職工隊伍情況(重點為是否因疫情期間的員工招聘情況、裁員情況、開展職業培訓情況等)。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3376032;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3376093。

20. 2019年末失業保險基金備付期限24個月(含)以上的市,可將受外部環境或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納入重點企業(困難企業)範圍,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具體標準由符合條件的市政府自行確定)。(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以製造業、戰略新興產業、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業為重點,受外部環境或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企業。

申報材料:確認書、工會組織穩崗措施的相關方案、承諾書。

操作流程:企業通過“安徽省陽光就業網”進行申報。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政策諮詢電話: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3376032;市人社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3376091。

四、加大對防疫物資、生活物資保障企業支持

(一)新增產能增購設備投資補助。

21.對疫情防控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在企業簽訂合同並順利達產後,按照增購設備投資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疫情防控期內,生產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為生產疫情防控物資而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在疫情防控期內達產,產品通過相關檢驗和認證,並服從省應急指揮部統一調配,納入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技術改造項目庫後,省經信廳與企業簽訂合同,並順利達產。

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企業相關資質證明文件;項目備案文件;項目新增設備清單;設備購置發票;設備採購合同;採購設備匯款(轉賬)憑證;設備驗收、入賬憑證;物資受各級政府及其委託方調撥憑證;項目資金申請承諾書。

操作流程:(1)項目入庫。經企業申報、市縣(區)經信部門審核,上報至省經信廳。省經信廳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納入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技術改造生產及產業鏈企業目錄和項目庫,並與入庫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合同。(2)現場核查。省經信廳赴項目現場開展現場核查,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開具核查確認表,核查結果作為資金兌現的重要依據。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經信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經信局項目投資科3376065。

22.對重點防控物資產業鏈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的疫情防控相關技改項目,按增購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疫情防控期內,生產醫用防護服、隔離服、醫用及具有防護作用的民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消殺用品、紅外測溫儀、智能監測檢測系統和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所需的重要原輔材料生產企業、重要設備製造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為生產疫情防控物資而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在疫情防控期內達產,產品通過相關檢驗和認證,並服從省應急指揮部統一調配,納入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技術改造項目庫後,省經信廳與企業簽訂合同,並順利達產。

申報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企業相關資質證明文件;項目備案文件;項目新增設備清單;設備購置發票;設備採購合同;採購設備匯款(轉賬)憑證;設備驗收、入賬憑證;重點物資生產企業配套的相關合同和銷售憑證;物資受各級政府及其委託方調撥憑證;項目資金申請承諾書。

操作流程:(1)項目入庫。經企業申報、市縣(區)經信部門審核,上報至省經信廳。省經信廳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納入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技術改造生產及產業鏈企業目錄和項目庫,並與入庫項目承擔單位簽訂合同。(2)現場核查。省經信廳赴項目現場開展現場核查,根據項目實施情況開具核查確認表,核查結果作為資金兌現的重要依據。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經信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經信局項目投資科3376065。

(二)進口疫情防控物資補助。

23.對積極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商務部門按照進口額一定比例給予補助。(皖政辦明電〔2020〕6號)

申報條件:進口口罩等防疫物資達2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

申報材料:①申請表;②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③報關單複印件。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商務局提交完整申請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商務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商務局外貿科3379711。

(三)生活物資保障企業補助。

24.積極組織我市食品、農副產品(含蔬菜及畜禽養殖、屠宰、飼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業復工復產。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對穩價保供做出突出貢獻的生產、流通和供應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六政秘〔2020〕14號)

申報條件:(1)生產加工企業:疫情防控期間,提供蔬菜、水果、肉禽蛋奶,對保障菜籃子市場、平抑物價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業生產、加工類等企業。各縣區推薦名額不超過1個,每戶企業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2)商貿流通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①疫情防控期間,持續為居民提供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應;②被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納入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供應企業名單;③疫情防控期間堅持每日上報生活必需品採購、銷售、庫存情況日報表。

申報材料:(1)生產加工企業:①資金申請表;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③縣區政府推薦函;④相關產品清單及交付憑證。(2)商貿流通企業:①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申報表。

操作流程:(1)生產加工企業:企業向所在縣區農業農村局(開發區村居委)提交申報材料。(2)商貿流通企業:待疫情基本結束後,由市商務局或各縣區商務局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申請材料。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農業農村局(開發區村居委)、市及各縣區商務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農業農村局科教信息3379336;市商務局市場運行調節科3379752。

25.各地可對年屠宰能力超過5000噸的家禽屠宰企業儲存耗損和用電費用給予適當補貼,省級農業產業化資金予以適當獎補。(皖政辦明電〔2020〕7號)

申報條件:疫情期間處於生產狀態、年屠宰能力超過5000噸、儲存家禽不少於200噸且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屠宰家禽不少於30萬隻的家禽屠宰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補貼表;②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③電費繳費單複印件;④縣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根據企業設備能耗及運營記錄核實的儲存耗損及用電證明。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農業農村局申報,經縣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核查後聯合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由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行文劃撥補助資金。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農業農村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農業農村局畜牧業發展中心5158113。

26.對持有祖代以上有效《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養殖場(戶),各地可按每套3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皖政辦明電〔2020〕7號)

申報條件:疫情期間企業處於生產狀態且2017年3月30日至2020年3月30日期間取得省級核發的原種、祖代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禽養殖企業。

申報材料:①企業申請補貼表;②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③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操作流程:企業向所在縣區農業農村局申報,經所在縣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核查後聯合上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由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行文劃撥補助資金。

受理申報單位:各縣區農業農村局。

政策諮詢電話:市農業農村局畜牧業發展中心5158113。

(六安市四送一服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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