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3個月轉正才簽訂了勞動合同,上班半年後能要求試用期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嗎?

閆孫


入職不超過30天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保險,建議如果你還想繼續在那幹,還是不找的好,以免因此影響自己的工作,經驗之談。


簡稱阿美


暫於對有些公司,即在試用期內未籤勞動合同,而在試用期三個月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哪麼至於在試用期內的可以要經濟補償?

由於勞動法有著一定要求及條例,哪麼對於用人單位即對新員工必須要得先進行三個月的試用期,由於在試用期內,即不為正式員工,而這裡必須得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對你表示,可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而到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為正式員工,就必須認真執行勞動法所規定的條例,然而就得按勞動法所規定的條例執行勞動法。

至於對你在試用期內,單位應對你發放試用期內的工資標準,即使對五險一金尚未繳納,哪麼通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後,尤其是面對三個月的試用期應該進行補繳,這樣才能算合理,然而對於工資問題,即不在其類。

之所以,對於用人單位必須對試用期間的社會保險同時給於補繳,因為其試用期間即為承任了用人合同的存在。除非在試用未合格的基礎,可以一次性結清所有補償費!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按規定企業錄用員工一個月內應籤勞動合同,但你所在公司試用期為三個月。可能企業考慮試用期後也許不合格者會淘汰,所以等試用期結束才與留用者一併籤合同。我個人覺得這作法無大錯,你如果實在要求二個月的雙倍工資也合法(超過一個月沒簽合同),可以與企業溝通一下!


長金老者


試用期也必須有試用期合同,6個月未籤勞動合同,可以去勞動局申請雙倍工資差額部分賠償和社保賠償。


借墨畫情


試用期沒有勞動合同的話,其實按照規定是可以索要賠償的,但是後期轉正與你簽署了正式的勞動合同就不好辦了


愛碎碎唸的小秦日常


一定可以,但是可能要有離開公司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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