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沒和公司簽訂合同,由公司撥款不到位中途退場,現公司要我承後期損失,合理嗎?

我的悟性


首先明確一下是甲方還是總包方讓你中途退場?包工頭是單純的包勞務嗎?如果是單純的勞務中途退場在沒有簽訂任何用工合同的情況下你做為包工頭可以向住建局舉報他們用工沒給錢。把你前期所墊付的所有款項拿回來。第二甲方要追責有於你沒有簽訂合同。不存在追責行為。倒是你如果只是單純的勞務施工根本不擔心拿不到錢。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及建委清欠辦報案舉報施工企業拖欠民工工資。如果你包輔料的話這個事情你只能拿回人工工資。材料款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賠償經濟損失那是嚇唬你。堅決要回屬於法律保護範圍內的勞務工資。施工企業不要慣著他。大不了再向甲方、勞動局、住建局舉報他一個非法分包。這是個人經驗希望能幫到你。


命名無效


那我是不具有資質的包工頭,我與建設單位煤礦簽訂了採煤工程施工合同,採煤工程也幹完了,把我的工人與一家有資質的單位項目部簽訂了勞動合同,項目都什麼都不管理,資質單位的項目部也不與我簽訂任何委託合同,煤礦也不給我結算,可以按我的合同約定條款結算採煤施工的勞務費嗎?


用戶5061442045927


中途退場,如果相關交接結束,無需承擔後期維保。這個有甲方自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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