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共查处5名涉酒驾驶人,其中4名为醉驾
其中的两名醉驾女子被查处时
一位自称“酒量差”
一名称“叫了代驾没人来”……
最终两名女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刑事立案调查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句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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