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交警集中夜查,两酒驾女司机当场被带走!

近日,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共查处5名涉酒驾驶人,其中4名为醉驾

其中的两名醉驾女子被查处时



一位自称“酒量差”

一名称“叫了代驾没人来”……

最终两名女子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刑事立案调查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句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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