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AI足夠發達 人類律師完全有可能被取代

  新浪網編輯命題作文,出了一個很有趣的題目:律師會被AI取代嗎?。這個題目實際上包含了四個關鍵詞:人工智能、律師(實際上是指律師職業)、取代,以及省略掉的時間狀語:未來。下面,從這三個方面,談談我的看法與感悟。

律師看未來|當AI足夠發達 人類律師完全有可能被取代

  其一,什麼是人工智能?現今的人工智能處在什麼狀態?

  2009年,國際礦業巨頭力拓公司(Rio Tinto)宣佈將其一部分法律事務外包給印度的法律服務提供商,這些法律事務包括“合同評審、起草、法律調查和文件評審”,震驚了整個法律界。

  日本野村總合研究所與英國牛津大學的研究學者共同調查指出,未來10至20年後,日本有49%的職業(235種)可能會被機械和人工智能取代而消失,直接影響約達2500萬人,這中間包括律師職業。

  那麼,什麼是人工智能呢?

  人工智能即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由人制造出來的機器通過計算機程序呈現出來的人類智能以及能夠實現、如何實現。人工智能最早源於“計算機之父”圖靈於1950年代提出的一個關於判斷機器是否能夠像人類那樣思考的著名思想實驗。人工智能的定義可以分為兩部分,即“人工”和“智能”。“人工”即由人設計、由人創造或製造,爭議不大。關於什麼是“智能”,爭議較大。

  一般認為,人工智能的核心問題是建構能夠跟人類相似甚至超越人類的判斷分析、演繹推理、知識表達、規劃、學習、交流、感知、運動、控制、使用工具和操控機械的能力等,研究後卻發現,由1000億個神經元及其互聯的人腦產生的意識、無意識、潛意識、自我、直覺、心靈、精神、想像、情緒、情感、倫理、審美的人腦模擬及程序化呈現,則是“智能”實現的瓶頸與長遠目標,從這個角度講,現今的人工智能處在十分初級狀態。科幻雨果獎得主、《三體》作者劉慈欣認為,你要想造出有自我意識的人工智能,必須瞭解人類大腦的運作模式、機理,但現在人們對大腦運作的瞭解和認識,還處於原始狀態。儘管如此,本世紀的人工智能技術已取得許多成果,如符號處理、統計集成、創造力、計算機知覺等的單方面能力達到並超越了人類的水平,而人工智能的通用性代表著智能已具有相應自主學習進化能力。

  根據人工智能自身實力,將其分成三類:(一)智能不可能獨立於人類大腦獨立地推理和解決問題,也不會有自主意識的弱人工智能,目前,弱人工智能已經走進了日常生活,如新聞頭條的個性化推薦、機器翻譯、家庭掃地機器人等。(二)智能能夠在特定領域獨立於人類大腦自主推理和解決問題,有時甚至會超過人類大腦的強人工智能,表達為智能機器可以“像人一樣思考”、“像人一樣行動”,目前,強人工智能已經部分地取得了成功,如語言分析、影像識別、棋類遊戲、自動駕駛等。(三)智能全面完全地獨立於人類大腦獨立地推理和解決問題,猜想有時甚至會主宰人類與世界的超人工智能,它是科學假說及科幻小說影視電遊作的的重要選題之—,從科幻三巨頭依薩克·阿西莫夫(提出機器人三定律)、阿瑟·克拉克、羅伯特·海因萊因的作品,到西蒙斯《海伯利安》、卡德《安德的遊戲》、班克斯《無限異象》、吉布森《神經漫遊者》、寶樹《古老的地球之歌》,以及電影《黑客帝國》、《人工智能》、《機械公敵》、《終結者》、《銀翼殺手》、《星球大戰》系列、《2001太空漫遊》、《盜夢空間》、《星際迷航》、《回到未來》、《超驗駭客》、《機械姬》等,無不如此。

  由此,對於人工智能,形成迥然相對的兩派:悲觀派與樂觀派。(一)悲觀派代表人物為霍金及特斯拉首席執行官馬斯克,霍金認為,AI可能會有自我改造創新能力,其進步的速度遠遠超過人類,故人類存在被滅絕的危機。(二)樂觀派代表人物主要是Google、Facebook等AI技術發展者,他們認為,任何科技都會有瓶頸,AI也不會無限成長,依然存在許多難以克服的瓶頸,根據當前的研究方向,電腦無法突變、甦醒、產生自我意志,AI也不可能具有創意、同情心與審美等能力。

  無論悲觀還是樂觀,都無法改變人工智能正在改變世界的趨勢,也不會改變目前的人工智能還只是弱人工智能疊加少許強人工智能的初級水平以影響各個行業的時代特徵與歷史定位。

  其二,律師職業特徵是什麼?目前的人工智能是如何在律師職業中“滲透”的?

  一般理解,律師是指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故律師有訴訟律師與非訟律師之分。現代社會,律師的專業化分工愈加明顯,但仍不脫離職業的經驗化特徵,這種經驗化特徵源於對同類案件(項目或事務)的反覆接觸、實踐與應對,源於對相關法律法規案例與法律文書的經常性理解、分析與歸納,源於執業過程中對專業知識的不斷學習、評判與心得,也源於職業生涯裡對業務、社交或營銷的技巧或規律的精準認知、領悟與掌握,更源於專業分工中對組織、行為、環境、資源的有效介入、利用與創造。

  無論訴訟律師還是非訟律師,這種經驗化特徵進入人工智能時代,竟然“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地開始發生了悄然的改變,使律師這個古老的職業竟然出現有危機的判斷,儘管目前的人工智能還只是弱人工智能疊加少許強人工智能的初級水平而已,律師職業中已經有人大有“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危機感了。

  那麼,目前的人工智能又是如何在律師職業中“滲透”的呢?

  在一個較大的訴訟或非訟業務中,律師團隊往往需要尋找與搜索海量的法律文件及以往案例,由此找到最優的解決方案。今天,人工智能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這個任務,數據樣本抽樣也轉變為全部數據搜索。

  律師業務中那些重複性強、同質化高的初級性法律服務,大都可以由人工智能替代,如導致訴訟爆炸的交通事故案件、信用卡違約案件、保險理賠案件、勞動糾紛案件、民間借貸案件等,而且這類案件的司法審判亦可導入人工智能。

  增大的人工智能的處理能力,使審判結果越來越依賴於計算機與大數據的鑑證、評估與算法,當計算機把相關信息或結論無差別地提供給爭議雙方時,涉訟各方實際上預知了自己在案件中所處的位置以及審判的結果,這反而有助於爭議的解決。

  許多公司將處理的日常法律事務等非訴事務都交給機器人律師處理,只留下少量的公司律師來處理訴訟和緊急程序,提高了效率,節約了成本,但這時,做非訴服務的公司律師卻前途堪憂。

  儘管目前人工智能對律師職業的影響還有限,但其所顯示出的趨勢,可能意味著未來有相當多的初級律師與律師助理會因此失去工作。例如,美國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的Baker Hostetler,第一個宣佈“僱傭”機器人律師協助處理破產案件,名叫“ROSS”的機器人被冠以“世界上第一個人工智能律師”,將作為該律所的法律檢索工具。

  同時,人工智能的發展,還會重塑未來的法學教育,未來的初級法律從業者,將具備查詢法律文書、運用人工智能相關軟件的能力。2017年,國務院發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中,提出打造“人工智能+”經濟、社會、管理、標準、法律等橫向複合型人才,鼓勵高校在原有基礎上擴寬人工智能專業教育內容,形成“人工智能+X”複合專業培養新模式。

  其三,真正的、完全的人工智能未來離我們有多遠?人類律師最終會被人工智能律師取代嗎?

  既然目前的人工智能還只是弱人工智能疊加少許強人工智能的初級水平,那末,真正的、完全的強人工智能時代乃至超人工智能時代又在何時?強人工智能時代未來離我們有多遠?

  1964年,蘇聯天文學家尼古拉·卡爾達肖夫首先提出卡爾達肖夫指數,即指根據一個文明所能夠利用的能源量級,來量度文明層次及技術先進程度的一種科學假說,他認為文明取決於能源與科技。他把文明分成三級,公式K=(log¹ºP-6)/10,K=(log10P-6)/10,其中,K是一個文明的卡爾達肖夫指數,P是一個文明使用的電力總和(瓦特)。後來有人擴展成7種類型與級別的宇宙文明,1-7級文明分別指:行星文明、恆星文明、星系文明、宇宙文明、多維空間宇宙文明、平行宇宙文明、未知文明。

  天文學家卡爾·薩根認為,目前地球上的人類文明尚在1級文明之前的0級文明,系文明的嬰兒狀態(放大到整個宇宙看,與人類設立的自然保護區裡的羚羊無異),0級文明的特徵是使用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氣)。目前地球文明的文明係數,大約是0.70(1973年),0.72(2015年),數值每上升0.01,所使用能量總和將是之前的十倍。當前,人類文明的進化取決於充分使用可控核聚變技術及自然能技術(水能/太陽能/風能/潮汐能/地熱能),人類文明完全進入1級文明大概還需要200年,而這一進化過程需要等待“技術奇點”。可以設想,真正的、完全的人工智能時代一定不可能單兵突進,—定會伴隨著“技術奇點”的到來而到來。

  技術奇點源自奇點理論,指當人類正在接近一個使得現有技術被完全拋棄或者人類文明被完全顛覆的事件臨界點(奇點)時,在這個事件點以後的事件就可能像黑洞的事件視界一樣完全無法預測。一般設想,技術奇點將由超越現今人類智能並且可以自我進化的機器智能、或者其它形式的超級智能的出現所引發。由於其智能遠超今天的人類,因此技術的發展會完全超乎全人類的理解能力,甚至無法預測其發生。一些研究則指出,當今全球範圍內創新的速率正在趨緩,而非加速,這表明“技術奇點”正在臨近,美國人工智能先驅、未來學家雷·庫茨維爾在其《奇點迫近:當人類超越生物學限度》書中這樣預言:2045年,人工智能將會驅動全球科技發展,至此之後,人工智能的摩爾定律被打破,科技將呈現爆炸式發展。所謂“摩爾定律”,由英特爾創始人摩爾提出,撥每18個月會將芯片的性能提高一倍,但技術飛躍的質變有50年的瓶頸。

  你說,未來有多遠?

  我的結論:當下,雖然律師職業的部分功能在當下會受到弱人工智能與部分強人工智能的“挑戰”乃至“取代”,但律師職業本身及整體上則短期不會、暫時也不可能被“取代”掉,因為真正的、全面的強人工智能時代並沒有到來,至於超人工智能,尚屬於未來的未知領域。

然而,人類律師現在不會被人工智能律師“取代”,不等於將來某一科學時段上不會被“取代”,從歷史長週期論,當人工智能技術水平足夠發達、足夠獨立、足夠自主進化的時候,人類律師最終完全有可能被人工智能律師取代。

  人工智能在對人類社會帶來便利的同時,一定會給其帶來的巨大沖擊,而面對衝擊,需要有一定時間才能被消化,包括顛覆舊行業、舊產業。人類歷史上的三次技術革命都曾出現過這樣的特徵。科幻雨果獎得主、《北京摺疊》作者郝景芳則認為,人工智能將取代人類崗位,也會為人類創造更多崗位;新技術帶來的新崗位需要基本的科學素養與靈活的學習能力;人工智能的發展可能會加劇人類社會的貧富差距,而教育則是解決貧富差距問題的出路之一;教育可以使只會做簡單重複性工作的人,未來有機會從事更加多樣性、更適應時代發展的工作。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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