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說》平臺為您解讀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及再融資監管政策變化

為助力打贏抗擊疫情攻堅戰,協助和扶植中小企業順利渡過疫情期間及疫情結束後的困難時期。中國併購公會與北京網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大家說》App合作,共同推出了“疫情防治網上系列公益服務活動”。近期,中國併購公會副會長單位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文亮先生在《大家說》App為大家解讀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及再融資監管政策變化”。張文亮先生就資本市場監管政策的變化將會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及再融資產生哪方面影響?疫情影響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應注意哪些事項?等多方面內容與廣大網友進行了在線的交流與互動。

就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變化,張文亮先生表示:2019年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及《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進行過一次修訂,此次修訂是相對2016年整個重組政策收緊的再一次放鬆。那麼整個的放鬆監管政策放寬的過程呢?大概從2018年的十月份開始到2019年的下半年基本是這個全面落地。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是從2008年開始實施,到現在經歷過一共四次修訂,分別是2011年、2014年、2016年和2019年。歷次修訂主要方向是對於借殼上市,第一次修訂明確對於借殼上市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配套融資的相關要求。在2014年經過第二次修訂,那麼明確簡政放權,明確的只有這個借殼上市,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及配套融資的需要由證監會審核,其于都交由交易所層面進行審核,也就是我們常見現金重組。另外2014年時候明確借殼上市標準,參照IPO的發行條件,並且明確創業板不允許借殼上市,明確分道審核,取消個盈利預測報告強制要求,業績承諾只針對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同時取消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設置規模下限。

那麼在2016年的時候,應該說是對於上市公司併購重組這個監管政策體系的應該是一次最嚴格的一次修訂。這次修訂的主要體現在於,第一是明確借殼上市不得進行配套融資,首次明確借殼上市累計首次原則的期限由永久變成60個月等。

2019年主要是進行了幾項的修訂。首先得取消了這個重組上市認定中的是個淨利潤的指標,同時能將這個累計首次原則的期限的由60個月縮短為36個月。此外,為了進一步的活躍個創業板市場,有條件的放開了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這個借殼上市,同時也恢復了重組上市已經借殼上市領域的配套融資等。同時針對2019年修改的重組辦法可能帶來的影響,張文亮先生進行了深層次的解讀與分析。

針對今年年初正式實施的新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的新規。張文亮先生進指出:這次的規則調整的主要涉及到四個規定,第一個規定是曾經最高是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主要適合這個主板公司,然後是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監管管理暫行辦法,這是創業板自己的這個再融資辦法。第三個的是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這個細則是2007年就制定,然後也經過幾次修訂。這次修訂以後明確規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是全面適用於主板,中小板以及這個創業板的上市公司。同時也修訂了這個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監管要求的這樣一個發行監管問答,這是這次修訂主要涉及到的四個規則。同時,張文亮先生就新的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與廣大網友進行了多方位的解讀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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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據直播視頻整理,未經本人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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