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歌星出专辑,一些出版社分账比歌手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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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一个和你一样爱好歌舞 更爱思考的人!有缘看见你这个问题 ,那我就试着来解答一下,希望能解除你的疑惑,谢谢笑纳!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试想一下:就比如一个公司和员工,员工每天都必须朝九晚五的上班,甚至还没日没夜的加班 … 可员工不管他是处于任何不同的工种,但他的工资收入永远都高不过公司的收益!原因在于:

一 公司前期的各种投入和后期的各种管理,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厂房、机械、生意洽谈、技术引进及产后的各种销售及税收等等;以及后期包括工人们的各种开销,比如除了基本的工资以外,还有工人的各种福利、养老、保险等等及后期的诸多事务与开销 … 这些即是你所说的 为什么歌星出专辑,音乐公司却拿到了更高的利润!这里可以理解为,虽然歌星本人是演唱了,但他签约的公司却要为专辑后期的制作、发行 ,以及版权等负责一系列的事务。

二 那就顺便提一下版权问题吧,因为不是说我不够专业,而是我从来就没了解过,所以此时我就临时去查了一下资料,顺便也让自己多懂一点,也更以便于完整的解答你这个问题!所以以下我冒然复制了“张明君”律师对版权的具体剖析,如果你是一个歌手,正在为此事有疑虑的话,你可以采纳哦!

我来答

张明君律师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2017-12-11

您好!

歌曲的版权是属于词曲作者的,歌手只是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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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菜的也交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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