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自考學歷?


什麼是自考學歷?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創立,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經過系統的學習後,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學位英語考核達到規定成績,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授予成人學士學位,並可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

報考須知

·必須是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方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

·黨校及幹部函授大學專科畢業人員,不具備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資格。

·社會上很多培訓機構宣稱的1年自考並非國家承認的全國統一自學考試。

參加本科段考試的考生,應持專科畢業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到當地該專業的報名點報名。報考與所學專科專業不同的本科,根據專業的不同需要加試相應的課程。

自考含金量

自考具有雙重性質:既是一種國家考試製度,又是一種新的教育形式。作為國家考試製度,它由國家建立,由政府考試機構代表國家行使考試權,按照國家規定的目標和標準,面向全體自學考生實施嚴格的國家考試,是國家承認的學歷。

自考沒有入學考試,考生參加單科考試,合格一門,發一門的合格證書,所有科目合格後,可申請畢業,頒發學歷證書。

自考以自學為主,也可以參加由其他社會培訓力量或主考學校舉辦的自考助學班。自考與成教在招生對象、考試時間及學制上存在差異。

招生對象:自考主要以招收本地戶籍生為主,而參加自考的考生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屬於完全的開放式教育。

考試時間:為保證自學考試畢業生質量,規範考試工作,自2015年起,全國各地自考時間由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四次考試逐步調整為4月和10月兩次考試,各地區有所不同,具體情況詳見各地考試院或招生教育部門的安排。

自考學制

自考沒有學制限制,只要考完報考專業的所有科目並通過即可申請畢業,即一年考完一年畢業,五年考完五年畢業,相關時間政策根據當年政策情況;成教10月考完後,第二年3月左右註冊學籍,兩年半畢業,在這兩年半期間會有周末或假期集中授課,屬於函授。

自考生與統招生相比,自考的考試不見得就比統招考試輕鬆,相反會更嚴一些。自考生大多是邊工作邊學習,他們能結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選擇專業,因為他們瞭解自身缺少什麼,其社會適應能力和實踐經驗遠遠超過統招生。有問題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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