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驾驶营运车的驾驶员

3月27日,一辆号牌为“吉CLXXXX”灰色厢式货车沿四间村无名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兰家中队查酒驾设卡位置,因行驶轨迹异常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随后被拦停。经检测为81mg/100ml,随后民警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了二次检查,发现驾驶员苗某驾驶的车辆是营运车辆。


警方通告,驾驶营运车的驾驶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苗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将会处以十五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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