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南旺(3):地緣性因素造就商業城鎮,漕運與經濟(下)


運河兩岸分佈著諸多大小不一的碼頭,以運河為中軸由碼頭向兩岸延伸,構建了一張水路交通網絡。南旺碼頭起陸可至汶上、至寧陽入官道,水路可通濟寧、臨清,無論是漕運中的“土宜”交易還是運河線上普通的商業貿易都為地理優勢明顯的南旺商業地帶的形成起到了作用。

難忘·南旺(3):地緣性因素造就商業城鎮,漕運與經濟(下)


汶上商業繁榮地帶主要集中於境內運河沿線,尤其是作為水陸碼頭、極具優勢的南旺地區,明清兩代南旺作為濟寧周邊最大的的貿易中轉站而存在。

山東段運河沿線閘壩諸多,來往船隻可以說是逢閘壩必停,尤其是南旺地區坐擁地勢,過閘相當不便,用時頗長,各種船隻需在此處停滯等待也為南旺乃至山東運河地區的轉運貿易發展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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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漕船為國家所有,漕丁水手相當於使用國家所提供的運輸設備進行私貨交易,且沒有稅收,所以允許夾帶“土宜”這一政策實際上使得運河沿線商品流通帶來了極大地刺激,提供了極大地便利,促進了商業的繁榮。

集市是定期聚集進行的商品交易活動形式,是古代乃至現在中小城鎮及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一種貿易組織形式。據統計,明清時期兗州府較大市鎮共有六處(魯橋鎮、安平鎮、),其中汶上縣獨佔四處(柳林閘市、南旺市、開河市、袁家口市),又以南旺市規模最為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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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南旺聚集了南來北往的船隻和各式商品貨物囤積,集市貿易繁榮,商賈雲集,店鋪林立,開市之時“帆檣雲聚、人跡星羅”,繁盛景象一度超越汶上縣城。據記載南旺鎮中商賈雲集、店鋪林立,有大酒館2家,以泉興酒館生意最佳;中藥鋪4家,以育生堂名氣尤盛;又有京廣雜貨鋪3家;小飯鋪、雜貨鋪7家;車馬店4家;茶館5家;染坊4家;其他小手工作坊鱗次櫛比,難以計數。

隨著集市規模擴大,商品數量增加,趕集人數也也來越多,南旺集市參與人數可多達五千餘人。

有繁榮的商業貿易必然會有大量商業稅的徵收,明清商業稅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課程稅、牙雜稅和牛驢稅。《大明律·課程》載“凡客商匿稅……笞五十;凡泛海客商、船舶到岸,即將物貨盡實報官抽分……”,《大清律例》亦有記載“課者稅物之錢,程者謂物有貴賤、課有多寡,如地利之有程限也”,可見所謂課程稅多是向客商所徵收的落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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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行是在市場上為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並從中抽取一定佣金的商行或中間商人,現實生活中牙行多憑藉自身勢力勾結官府與地痞流氓,操縱市鎮經濟的運作。牙雜稅多是牙行以包稅形式向工商業者徵收的稅款,在實際徵收過程中常有亂徵苛捐雜稅的現象發生,多收取的部分大多被官員、胥吏、牙行所私吞,有時甚至數倍徵之。

有記載萬曆年間,汶上徵得“課程有閏五十一兩一錢五分三釐,又申加銀一十二兩;無閏四十七兩三錢,又申加銀一十二兩”,康熙年間,徵得“課程銀六十九兩七錢七分,牛驢抽稅銀五兩四錢,牙雜稅銀二兩七錢,當稅銀一十兩”,乾隆年間,徵得“課程銀一百二十兩二錢七分,牛驢抽稅銀十兩四錢,牙雜稅銀四兩,當稅銀四拾五兩,稅契銀盡收盡觧”。

較之兗州府其他大多數州縣,同時期汶上在商業稅收方面多出幾近一倍左右,足以看出運河之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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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貿易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人口不斷增加。洪武二十四年,汶上有戶6666、口79233,萬曆二十年時,就增加到了42657戶、107806人,到清乾隆年間,戶數雖較前代有所減少,共38834戶,但人口數量激增至184237人。可想南旺地區人口數量增長趨勢應與此相符。

除固定人口,運河城鎮的共同之處在於都存在流動人口,有從事往來貿易商販,還有每年必須由此經過漕運官兵們,這些流動人員的數量之大,不可計數。

另外,即使是傳統農業中,也出現了商業性因素,尤其是“一條鞭法”施行之後,所有田賦摺合銀兩繳納,對農民由傳統農業作物種植向經濟作物種植的轉變有一定刺激作用。首先是棉花的種植的普及,由於種植棉花獲利較傳統糧食作物要大的多,故棉花種植髮展迅速,明代後期甚至出現了北方棉花銷往南方的現象,可見其規模擴大、產量之高。南旺地區地處兗州府、東昌府之間,棉花種植業相當普遍,以此為基礎的棉紡織業也有一定的發展。據記載“(汶上境內)漕河以西地多宜之(棉花)……河西鄉民多紡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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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就是農桑的種植。桑樹的種植歷來多集中於南方地區,北方少有,但在南旺地區已經得到了普及,並進行了一定規模的種植。種植桑樹除了少量用於自己飼養絲蠶外多用於出售。“二旦米僅銀六錢至一兩左右,與二千斤桑葉的價值相比,相差6至8倍,與一千斤桑葉價值相比,相差2至5倍……”,如此之大的利潤不可謂不吸引人。

汶上志記載,萬曆年間全縣夏稅共計二千八百三十兩九錢五分三釐七毫,其中絲棉與農桑種植方面應分別繳納稅款一百四十兩八錢九分八釐與二百七十八兩一錢一分,兩項相加佔到夏稅總數的15%,而種植棉花的土地僅有14頃,稅糧地卻有4487頃。可以看出經濟作物種植在農業生產中佔到了相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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