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房子结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我还能要回来吗?

张亚敏律师


听这话是婚姻出现了问题,

从法律上讲,能够提供婚前财产证明,是争取的成功的前提,

从情感角度,还有很多因素,

比如是否有孩子,还有其它因素,所以只能给你建议,

1.搜集证据,

2.婚姻不是儿戏,不可轻易放弃


公正诚信wan


您好!

之前在回答朋友们关于此类问题的时候总会给出一个建议:加名需谨慎。

因为这种情况下,要回来的难度非常大。

个人房产,在婚后增加了配偶的名字,视同是“赠与”给对方了。一旦面临离婚的时候,加名方分走的可能性非常大。

通过下面这张图,简单说明一下:

个人房产,婚后加上配偶名字,意味着什么?

婚后在个人房产上增加配偶的名字,意味着:

房子的部分产权“送”给了的配偶,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目的应该是希望能够通过财产的分配,表明自己对婚姻的态度:长久下去。

这种做法,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以维系婚姻为条件的赠与”。

但是,一旦发生婚变,是否意味着违反了赠与条件、可以撤回?

这一点上,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麻烦。原因很简单:很难说明离婚的责任方在谁身上。所以,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涉及到婚变,房产分割的问题会如何处理?

在假设无法严格区分离婚责任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进行份额上的分割:共同共有的,各自一半儿;按份共有的,按照登记份额分配。

但是在实际判例中,往往倾向于实际出资一方,也就是说:不一定会严格按照份额登记情况进行分割,出资一方人可以适当多分。

但是,能多分多少,某种程度上是依靠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或者判决过程中的“适当裁量”而定。这个没有客观的答案。


一纸家书


需要根据情况来分进行分割。

(1)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此外,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兮沧海2020


1、那么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婚前房产证加名字的法律性质:自然是使夫妻一方名下的个人所有房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本来配偶无权对夫妻一方婚前房产主张权利,但婚前房产证加名字后,房子的性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在离婚时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要求分割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分割比例。只是规定了应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等一些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果将诉争房产分割一半给配偶,对男方来说显失公平。为此,在发生诉讼时,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争取多分。2、如果婚前买的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卖掉了,卖了之后离婚的情况,卖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否会进行分割?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房子的性质由个人所有变为夫妻共有。自然而然,共有的房屋出售所得的卖房款亦为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不会自动发生改变。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乘胜飞机


您好,我是广州一手房产,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

您这个情况,可以根据房屋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婚姻法;婚前财产: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全款购置,都有出资证明。那么无论房产证上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该房屋是双方按份共有。

2、如果婚前两个人一起付首付,婚后一起还房贷,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前其中一方承担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婚后还贷按份共有,增值部分平分共有。


关注我,有房产问题可以随时私聊我。


广州一手房产


现在的人几乎买房子都是为了结婚,可以说,结婚买房已经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现在很多的情侣在谈到婚姻的时候,往往会牵涉到房子,除了要买房子之外,还牵涉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毕竟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大家都要为各自的利益考虑。有不少的男性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子,而且是全款购买,结婚的时候也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离婚的话,女方能够分割财产吗?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实际上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说结婚之后,男女双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离婚,那么这个房子也仍然是男方自己一个人的,女方无法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已经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了,这样,如果离婚的话,女方是有权利分割一半房产的。如果说是在结婚之前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而最后因为一些原因没能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女方仍然是房产的所有人之一,离婚的时候依然可以划分房产。男方在结婚之前已经全款购买了房子,如果说想将女方的姓名加在房产证上,那么建议是做好婚前财产公证。虽然说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和爱人携手,白头到老,但是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万一哪一天因为一些原因离婚了,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将会很麻烦。而如果对婚前的财产进行了公证,那么到时候也能够减少这些纠纷的产生。以上就是关于婚前男方全款购房,并且加上女方名字之后,离婚的时候,女方能不能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房产的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夫妻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但如果最后没能白头偕老的话,也不要为了财产分割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这样只会两败俱伤。


污力小天使


婚前个人的房屋,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即该财产属于双方约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该财产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李廷律师


这种行为是赠予,房产赠予以过户为准,过户以后,赠予不可撤销,除非对方自愿放弃产权,否则,房屋就有对方的份额,根据产权证上的份额,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享有所有权。


庙小童律师


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是可以将配偶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会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冷漠兵王听歌


属于赠予,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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