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交通”一詞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易經》“天地交而萬物通”之概念。

走路,誰不會呢?其實不然。如果我們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會闖禍。每年春運的日益臨近,城市的道路交通也壓力倍增。此時,行人和車輛的最佳選擇,就是遵守交通規則,保證文明出行。我們國家作為文明古國,目前的交通規則是沿用了古代社會制定的交通禮儀。

前一陣,陝西省靈巖寺收藏了一塊南宋時期的石碑,上面有宋朝制定的“儀制令”。這塊石碑高0.6米,寬0.4米,上面只有十二個字,內容是:“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這是用來規定行人及車輛的禮儀,它體現了尊老愛幼、為他人著想的理念。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儀制令”在唐朝時期開始興起,但也只出現在書籍之中,並沒有應用到實際生活中來。等到了宋朝,朝廷開始重視“儀制令”的推廣,他們要求在京城和各州府的主要道路上,都懸掛木碑或者放置石碑,上面寫著交通規則,要求路人執行。

也就是這樣,靈巖寺才有幸保留了這樣一件文物,它真實得記錄了當時的社會生活。其實,“儀制令”不僅是當時的交通法規,還能解決一些交通衝突。

開車上路,英國等國家是靠左行駛,而中國等國家則是靠右行駛。其實,行車靠左或者靠右,跟當地百姓的生活習慣有著很大的關係。我們國家靠右行駛是根據軍隊的習慣制定,古時候,作戰的士兵右肩都要扛著兵器。當兩軍相遇時,為了不會出現兵器相碰撞的情況,大家都會自動靠右行走,然後,把左邊讓出來給對方。這樣的習慣一直被沿用下來,直到唐朝才確定了“通行靠右”的明文規定。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那麼,為什麼唐朝能正式規定下這條交通規則呢?

其實,這個則跟唐朝的道路建設有關。唐朝比較重視道路建設,唐太宗繼位後,下令要求全國範圍內的道路都必須保證暢通無阻,且需要定期保養。

那麼,道路保養有什麼要求呢?

即百姓不可以隨意破壞道路,不可以隨意侵佔道路,不可以砍伐道路兩旁的樹木。此外,唐朝還重視驛站的管理,必須保證信息傳遞的順暢和及時性。唐朝詩句“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足以證明其物資運輸的速度之快。

唐朝的大城市人口眾多,且異常繁華,首都長安的人口超過一百萬,其城市道路的建設也非常有代表性。城市的道路網絡呈棋盤狀,南北方向有十四條街道,東西方向有十一條街道;中軸線上的朱雀大街寬度足足有一百五十米,路面用磚瓦鋪成,道路兩旁有排水溝和行道樹,佈置得也很大氣。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城市內部的道路用泥沙鋪成,為了防止塵土飛揚,上面還會鋪上細沙,這些沙子來自於城外的滻河。有一句唐詩,是這樣描述當時的城市道路情況的,內容是:“長安大道沙為堤,早風無塵雨無泥。”但是,野外的道路卻沒有那麼講究,這些道路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驛道”,一種是地方修的道路。

驛道主要是政府修建,用來傳遞消息及運輸糧草;地方修建的道路可能就是一些土路,平常供百姓通行使用。當時的交通十分發達,由於人口眾多,城市道路經常出現交通堵塞的情況。因此,中書令馬周建議頒佈靠右行走的規定。據《馬周傳》記載:“城門入由左,出由右;飛驛以達警急;納居人地租。”

這裡的“入由左,出由右”即是“靠右通行”的規定。馬周之所以建議大家都靠右出行,是因為這樣可以方便城門口的士兵檢查。守城士兵對出城門的百姓有檢查的義務,如果出入沒有規定方向,則會出現嚴重的堵塞。如果規定了大家都“靠右行走”、有序接受檢查,那城門口的檢查就會變得順暢。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不僅對於陸路交通有規定,唐朝時期對水路交通也制定了規矩。

以前,行船沒有規定,大家互不相讓,導致很多翻船、人員溺水的意外事件。後來,唐朝規定了行船的法規:“各相迴避,若湍磧之處,即泝上者避沿流之類,違者,各笞五十。”

也就是說,大家在行船過程中要相互迴避,如果相遇了,上行要回避下行的船隻。如果沒有按照這個規定,那違反規定的人會被用藤條擊打脊背五十下。後來,唐太宗聽說脊背是人的經脈聚集位置,不宜擊打,於是,就改成了擊打屁股。我國的交通法規是在唐朝興起的,而到了宋朝才盛行。

儀制是朝廷對全國頒佈的法規禮節,貞觀十一年唐太宗頒佈了唐朝的《儀制令》,其中,就有這麼一條:“凡行路巷街,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然而,在唐朝儀制令並沒有實施到生活中,只是留在文書中。到宋朝,儀制令被刻在大街上的木板,讓大家都能看到時刻提醒自己要遵守道路法規。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靈巖寺所珍藏的石碑,是南宋淳熙八年立於州縣街頭的。福建松溪縣的路碑,則是南宋開禧元年立於縣城外的鄉村道路上。後來,“儀制令”在宋朝專門指雕刻在木碑或者石碑上面的交通法規。宋朝對於“儀制令”的推廣十分積極,其實,也是因為當時的交通工具比較多,需要有法規來約束它們。

宋朝時期,南方人行船、乘車轎的比較多,而北方人坐馬車、騎牲口的比較多。車子又有太平車、囚車、陷車之分,船隻又有官船、漁船、哨船、渡船、戰船之分,車轎又有山轎、涼轎、暖轎、蔸轎之分。此外,還有騎牲口的情況,牲口又有馬匹、驢、騾子之分。

所以說,道路上的交通工具種類非常多,參差不齊。

據《楊文公談苑》記載,北宋太平興國年間,大理正丞向皇帝上書,請求在京城及各州府的要道上刻錄“儀制令”,以便百姓們謹記於心。太平興國八年,宋太宗要求京城及各州府必須在各交通要道上懸掛木牌,上面雕刻“儀制令”的內容。之後,朝廷將這些內容定為交通規則,讓百姓按此執行。到了南宋時期,“儀制令”的普及範圍擴大到各縣,且警示方式也從懸掛木牌逐漸變成立石碑。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在古裝影視劇裡,我們經常看到“鳴鑼開道”的情景。

一般來講,縣令上街,差役會鳴鑼七下,就是說軍民都要避讓;如果是州府官員上街,差役會鳴鑼九下,就是說官吏和軍民都要避讓;如果是省一級官員上街,差役會鳴鑼十一下,就是說文武官吏和軍民都要避讓;如果是中央一級官員上街,差役會鳴鑼十三下,就是說大小官員和軍民都要避讓。

其中,“儀制令”裡的“賤避貴”,意思是:“身份低的人要給身份高的人讓路,普通老百姓要給達官顯貴讓路。”宋太祖曾規定了朝廷內外官員相見的禮儀,即級別低的官員要給級別高的官員讓路,還有尊貴的官員可以站中間,級別低的官員只能站兩邊。

此外,明朝也有相似的規定,城市軍民、老百姓騎馬遇到達官顯貴通過時,他們必須下馬給他們讓路;還有級別低的官員必須以側立、迴避的方式來處理與級別高官員相遇的情況。到了清朝,軍民在大道上遇到官員經過時,不僅一定要避讓,還不允許發生任何衝突情況。

古代交通: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不遵守走路也會闖禍

“儀制令”的內容,除了“賤避貴”外,其它三條規定也很有深意。

“少避長”指年輕人要給老年人讓路,表示自己的尊敬;“輕避重”指負擔少的人要給負擔多的人讓路,避免影響道路順暢;“去避來”指主人應該給客人讓路,客人畢竟遠道而來,主人應該發揚友愛精神,給客人以方便。可見,“儀制令”的要求不僅反映了禮讓的必要性,還有尊老愛幼、為他人著想的美德。

【《“儀制令”石刻》、《楊文公談苑》、《舊唐書·卷七十四·馬周本傳》、《資治通鑑·唐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