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处!甘洛7名野外用火违法人员被行拘10天

2020年4月2日,甘洛县森林公安局在斯觉镇、普昌镇、两河乡查获违规野外用火违法人员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7名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严处!甘洛7名野外用火违法人员被行拘10天

森林公安再次提醒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清明期间,请文明祭祀,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必将依法严处!




主编:蒋映春 副主编: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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