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2020年2月7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

东关街、旅顺太阳沟街

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目前已组织编制完成中山广场、东关街、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于2020年3月18日通过市规委会审定。市民可以登录市自然资源局官网(http://www.zrzy.dl.gov.cn/)或到市规划展示中心了解规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于2018年5月制定并发布《大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启动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作为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重要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正式启动东关街、旅顺太阳沟街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工作的同时,市自然资源局开始组织编制中山广场、东关街、旅顺太阳沟街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在充分调研走访座谈的基础上,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民生、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对历史街区文化价值和特色进行了梳理、总结和提炼。划定了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范围,确定了保护对象,提出了保护原则、目标和措施。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对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指导街区环境整治和管控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中山广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指导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文化复兴、环境改善、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 原则目标

第4条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载体真实性

(2)保护空间格局完整性

(3)保护利用可持续性

第5条 规划目标

保护街区风貌特色:对街区的空间格局、历史建筑、环境要素、建筑肌理等内容进行整体保护。

完善街区配套设施:完善街区的旅游服务、道路交通、市政、环境小品等设施,强化街区的服务职能。

指导街区发展建设:指导与街区保护相关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促进街区实现渐进式的有机更新。

第三章 价值评估

第6条 历史价值

中山广场始建于1899年,主要经历了沙俄租借时期、日本占领时期、中苏共管及新中国时期等几个历史时期,见证了大连近现代的城市发展建设,是城市近现代规划的经典部分,奠定了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大连现存保护最好的历史文化街区之一。

第7条 科学价值

中山广场及其周边区域采用“环形+放射状路网”的巴洛克式城市空间设计手法,把山景、海景融入到市街之中,塑造了大连特有的“广场+轴线”的城市景观。

第8条 艺术价值

中山广场周边的近现代建筑以公共建筑为主,被称为中山广场“十大建筑”,包含了文艺复兴、西洋古典主义、折中主义、哥特式、巴洛克式等多种建筑风格,各建筑在空间尺度、体量关系、立面细部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第四章 保护区划

第9条 三区划定

街区总面积为16.0公顷。在街区内划定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在街区外围划定相应的环境协调区。

第10条 核心保护范围

包含中山广场及其周边文物建筑组成的区域,面积为9.1公顷。

第11条 建设控制地带

街区保护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面积为6.9公顷。

第12条 环境协调区

历史文化街区以外,东至世纪街,南至武汉街,西至昆明街,北至长江路的围合区域,面积为92.1公顷。

第五章 保护对象

第13条 整体格局

保护街区“环形+放射路网”的城市空间格局,延续原有街道的线形、宽度、肌理及尺度,对广场周边及放射状街道两侧建筑的高度、风格和色彩等内容进行管控。

第14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街区内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

第15条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街区内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

第16条 不可移动文物

街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5处。

第17条 传统风貌建筑

认定街区内共有传统风貌建筑3处;其中,2处为拟推荐历史建筑。

第18条 其他要素

保护并修复街区内的井盖、排水沟、路缘石、绿化植物等其他具有历史感的环境要素。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加强对东关街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街区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指导街区有序改造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指导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文化复兴、环境改善、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 目标原则

第4条 保护目标

以保护街区整体空间为前提、复兴街区活力为核心、指导街区改造建设为出发点,打造历史文化气息厚重、风情浓郁、生活及旅游服务设施完备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5条 保护原则

(1)真实性原则

(2)整体性原则

(3)可持续性原则

(4)可实施性原则

第三章 价值评估

第6条 历史价值

东关街区域于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形成了中国人经营、生活的商业中心。建国后,成为一个具有浓厚中国气息的居住区。如今,历经沧桑的东关街夹杂在城市摩天高楼与繁华街市之间,显现出厚重的历史感。

第7条 文化价值

(1)大连地区红色文化的起源地

(2)大连民族工商业的发源地

(3)大连“老字号”诞生地

第8条 艺术价值

东关街独具特色街道肌理和围合院落空间,将西方古典建筑元素融入传统的院落式建筑中,形成了欧式、日式与中国传统元素相结合的独特风格,是大连市现存规模较大的近现代建筑群片区,是殖民文化在大连城市建设方面的烙印。

第四章 保护区划

第9条 三区划定

街区总面积为8.13公顷。在街区内划定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在街区外围划定相应的环境协调区。

第10条 核心保护范围

北起长江路、南至庆胜街,西起市场街、东至生福街的围合的地块,面积约1.92公顷。

第11条 建设控制地带

街区保护范围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面积为6.21公顷。

第12条 环境协调区

保护范围以外,北至沈大铁路、南至黄河路、西至新开路围合的三角形区域。面积27.82公顷。

第五章 保护对象

第13条 整体格局

保护街区特色小尺度商业街区历史空间结构,以“合院式”母题形成的围合、半围合的院落模式,以及原有街道肌理及尺度。

第14条 不可移动文物

街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3处。

第15条 历史建筑

街区内共有历史建筑6处。

第16条 传统风貌建筑

认定街区内共有传统风貌建筑139处。其中53栋为拟推荐历史建筑。

第17条 其他要素

保护并修复街区内的井盖、排水沟、路缘石、电车路线、植物等其他具有历史感的环境要素。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公示

第一章总 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促进该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加强引导、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4条 规划原则

(1)保护历史载体真实性

(2)保护历史载体完整性

(3)保护历史环境延续性

第5条 规划目标

历史文化目标:全面认知街区的价值和特色,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文化遗存。

社会经济目标: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通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进一步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品质,改善民生、提升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街区发展目标: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引导街区业态发展,使街区成为具有独特文化景观的城市活力地区。

第三章价值评估

第6条 历史价值

(1)日俄战争的主战场,世界历史转折的见证者。

(2)日本侵华事件的策源地。

(3)大连红色文化的发源地。

(4)中苏交接海陆空三军防务,标志旅大殖民史结束。

(5)溥仪、罗振玉等诸多历史名流活跃的舞台。

第7条 文化价值

拥有百年历史的国家一级博物馆以及众多珍贵文物,文史底蕴丰厚。

第8条 科学价值

汲取西方古典主义规划精髓,采用景观通廊、三叉路等特色格局,强调城市轴线和空间秩序。

第9条 艺术价值

近现代历史建筑融合多种风格元素,日俄特色突出。

第10条 景观价值

旅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主要组成部分。山林花园近百年,保留日殖时期古树名木近千株。

第四章保护区划

第11条 三区划定

街区总面积为124.75公顷。在街区内划定核心地段和建设控制地区,在街区外围划定相应的环境协调区。

第12条 核心保护范围

以文物保护单位及构成太阳沟特色格局支柱的山海通廊为依托,划定核心保护区。南起南部海滨,北至进步街,东达万乐街-乐园街-斯大林路一线,西抵文化街,总用地面积39.79公顷。

第13条 建设控制地带

北到靠山街,南至友谊路,西抵荣华街-茂林街-斯大林路-河岸一线,东达八一街东侧历史建筑群,总用地面积84.96公顷。

第14条 环境协调区

在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划定环境协调区,保护自然地形地貌。东至洞庭街以东,西抵967医院茂林院区,北至大案子山南麓,南至海滨,总用地面积225.25公顷。

第五章保护对象

第15条 保护内容

(1)传统街巷

保护传统街巷48条。按照一类街巷、二类街巷和三类街巷进行分级保护。

(2)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不可移动文物3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未定级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6处。

保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大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历史建筑

保护9处历史建筑。根据该区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结合本规划建议新增的历史建筑,履行相应程序,逐步持续分批确定并公布历史建筑。

保护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执行。

(4)传统风貌建筑

保护307处传统风貌建筑。其中,建议历史建筑98处,其余传统风貌建筑209处。

建议历史建筑在公布为历史建筑之前,应参照历史建筑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公布为历史建筑后,按照历史建筑的要求进行保护。

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其立面、结构体系、建筑高度、典型装饰风格与建造材料,以及其他体现本地区历史文化特征的建筑元素。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审定!中山广场、东关街、太阳沟保护规划



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建

美编:张强

校对: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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