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上世纪末偏僻的山村还保留有原始的狩猎习俗,你见过吗?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只能通过狩猎野生动物和采集野生果实维持生活。劳动方式靠简单的组合协作,为谋取生活资源必须共同劳动,从而决定了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这种分配当时主要是体现在对狩猎的成果上,即共同参与狩猎行动,公平地分配猎物。

随着人类的文明进步,生产力的提高,人类逐步脱离狩猎和采集的劳动方式,迈向农耕生活,发展到如今,已是科技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时代。至于人类古代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已不见踪影,也只能在荧幕上或考古的资料里见识见识。

但你想不到的是,一种非常原始的习俗,竟然还在一些偏僻的山村保留着,那就是上山狩猎的禁忌规矩和成果分配制度。


想不到,上世纪末偏僻的山村还保留有原始的狩猎习俗,你见过吗?

上世纪六十年代狩猎工具。左:鸟铳;右上:吹号海螺。



一、狩猎的规矩禁忌

01、拜请"师傅"

"师傅"一词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指代。总的来说就是主管狩猎事务的"山神"。福建闽西北一带管山神叫"师傅",拜请的一般是当地的"土地公";川东土家族猎人拜请的是"梅山菩萨";而云南傈傈族信奉的是女猎神"花玆玛"。

在狩猎人的心目中,"师傅"很关键,在狩猎行动前,事先要拜请通辞,就是报告,主要是表达希望"师傅"保佑顺利猎获和猎人安全的意愿。拜请很简单,猎队中有一人代表就行了,点上香,通辞后,叩拜三次。如果规模大,就要一人领头集体拜请,然后就信心十足地上山围猎了。如果狩猎收获是野兽之类的动物,说明是山神保护有力,就要拜祭,表示报答。祭拜报答简单一点的,只要把猎物摆在"师傅"面前展示一下,叫做"献生",表明不敢隐匿的意思。而后宰杀,在分配猎物之前,把头和尾巴(表示整只猎物)摆在供桌上,还是一人代表跪拜通辞,心里默念一些感谢之类的话,叩拜三次即可;复杂一点的还要添加酒、果品之类。斟上酒,点上香,由打中首枪的猎手持枪,另一猎人吹号(一种螺号),吹三声长号,猎手鸣一枪,如此三次即成。

"拜请师傅"据说是很古很古流传下来的习俗,因为带有迷信色彩,给人一种神秘感,所以没有人敢去或愿意破俗,可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作用。

想不到,上世纪末偏僻的山村还保留有原始的狩猎习俗,你见过吗?

拜请山神



02、各种禁忌

在狩猎过程中,有各种的禁忌。云南独龙族狩猎时规定不能用枪、火药之类,说是山神不允许,猎具用的是弩弓、竹签和扣索。川东土家族人出猎之日,猎人不吃五香饭菜,猎狗不喂腥味食品。路上不能说"走火"、"放空"、"跑了"之类不吉利的话。打猎时若弹无虚发,枪枪命中,到第9枪后就不打了,因为枪运太红,再打就是"反猎",是不吉之兆。福建有些地方不允许妇女上山,说是妇女上山会带来晦气,出猎之日,不吃肉类食物。许多地方还有三不打:一不打猴子,打猴是反祖;二不打狗,打狗是败猎;三不打黑,天黑时不放枪,怕有误伤。

在农村,不仅狩猎有禁忌,其它生产劳动过程中也都有许多禁忌,比如上山砍柴或伐木,不能提吃肉或关于血之类字眼;出行早晨不能听到有关死或没了之类语言,否则就取消行程。

想不到,上世纪末偏僻的山村还保留有原始的狩猎习俗,你见过吗?

左、中:公野猪;右:母野猪



二、 成果分配制度

1、 公平分配

博客账号美称为"时尚美妆种草酱"写的《原始社会的狩猎分配制度,你知道多少?》的文章,用专业的见解,细致分析甲骨文"鸟兽希革、鸟兽毛毯、鸟兽毹毛"的演变过程与含义,得出的结论是:

①"鸟兽希革"表明的意思是:在从事公家共同参与时,公平地分配猎物。

②"鸟兽毛毯"表明的意思是:在从事狩猎活动时,猎物的皮毛归最有功者所有。

③"鸟兽毹毛"表明的意思是:剥皮之后的兽头归捕获者所有。

最后指出,以上三条狩猎的分配制度,现在依然保存在云贵川等地一些较偏僻的山区的少数民族中。

该作者的所分析的狩猎成果分配制度事实是存在的。比如土家族猎人打死野兽的猎手获得兽头,此乃对英勇猎人的最高奖赏。其余的肉则按参加赶仗人数的多少,分成若干份,一一穿上棕叶作提索,放在竹筐内盖好,不见肉的好坏。分肉时将竹筐转上几圈,每人提住根索子,拉出来不论好坏,大家都无意见,高兴而归。这就是"鸟兽希革"表明的意思:在从事公家共同参与时,公平地分配猎物。


在川东北的城口县,野兽被击倒谓之"倒山",打中野兽的"倒山人"当然要"优待"。兽肉一律平分,而倒山人还要另得兽皮,兽皮在这里的猎人眼中非同一般,既能证明自己技艺高超,又有纪念意义。如果打死熊及虎豹之类的大猛兽,倒山人除按股分取猎物和获得兽皮外,还要外加数斤子眼肉",即枪弹穿透处的肉。若所猎之物较小,同路之人又多,则大家共同美餐一顿,就不再分了。这就是"鸟兽毛毯"表明的意思:在从事狩猎活动时,猎物的皮毛归最有功所有。

在云南的独龙族和傈傈族,捕获猎物的分配也是平均分配,而且也唯一不同的是"兽首"归猎杀者所有并悬挂其家门前作为铭功标记。这就是古代的"鸟兽毹毛"表明的意思:剥皮之后的兽头归捕获者所有。



02、见者有份

见者有份,是我本人亲历过的一次也是这辈子唯一的一次事。那是在1966年春末夏初的一天,我随父亲上山砍柴,回来路上的叉路口,碰上七八位乡亲,其中有一位是我远房堂哥。前面有俩抬着一头带有血迹的野猪,后面几个人各扛一把鸟铳,还跟着几只猎狗。父亲对我说,今晚有野猪肉吃了。你可能不知道,在上一世纪物质匮乏的六十年代,能吃上野猪肉,比现在有人宴请吃大餐还兴奋。但我心想:一贯省吃俭用的父亲怎能舍得花钱买野猪肉?父亲可能看出我的一脸疑惑,随即安慰说:放心吧,保证今晚能吃上。今天幸运碰到打猎队猎到野猪,他们一定会分给我们一点。这叫

"见者有份",是祖宗留下的习俗。果然旁晚时分,我那位堂哥主动送上约有一斤左右的野猪肉。

除了我家乡还保留有"见者有份"的习俗外,据考证,凡是较偏僻的山村,只要有狩猎行动,都遵守着"见者有份"规矩。不止上述提到川东的土家族,云南的独龙族、傈傈族如此,广西各族狩猎多有"见者有份"的习俗。瑶族、毛南族、仫佬族猎人不论出力大小,凡碰上的人都可分得一份。猎得猎物,众人可以品尝。谁家猎肉煮好后,遇上的人都可以吃几块。民间认为这是"吃口",越吃越有,今后容易猎得。如果分配后将猎肉出卖而食不进口,就很难再打到野兽了。所以"见者有份"所分得的猎肉,是万万不能拿出去卖的。


上述原始狩猎习俗在我的家乡现在见不到了,主要是居住偏远山村的村民都搬到城镇去了,老一辈的猎手多已逝世,年轻人又吃不了苦,并且国家管控枪支,严禁狩猎,没有人愿意去触犯法律。据说云南尚有极少偏远山村少数民族,比如独龙族、傈傈族还保留一年一度的狩猎习俗,但也只是作为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展示活动而已,远非真正意义上的狩猎生活了。


想不到,上世纪末偏僻的山村还保留有原始的狩猎习俗,你见过吗?

云南傈傈族射猎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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