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商标注册坎坷路,娃哈哈痛失商标的原因何在?

“龍井”商标注册坎坷路,娃哈哈痛失商标的原因何在?

2005年,娃哈哈集团为了迅速占领国内市场便以高调推出了一款名叫龙井绿茶的饮品,为了快速吸引到年轻的消费者,娃哈哈集团更是打出了“娃哈哈茶饮料,一种不用沏的龙井茶茶”定位,为了迎合年轻的消费者更是邀请了当时备受推崇的喜剧大师—周星驰代言。随后,在这种模式之下,快速吸引到了消费者更是占领了茶饮料的半壁江山。

在品牌保护方面,娃哈哈集团名下一共有4件“龙井”商标,注册类别更是多达第30类、第32类。其中两件事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获得,其他两件为自主注册获得。

但是娃哈哈集团的“龙井”商标注册申请之路却备受坎坷

从2014年起,娃哈哈集团所注册的“龙井”商标就备受争议。自从改争议性商标被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2类的“水(饮料); 矿泉水(饮料); 苏打水; 无酒精饮料; 汽水; 果昔; 植物饮料; 豆类饮料; 饮料香精”商品上”。同年10月,该争议性商标就被鼎洪公司向原商标评定委员会提出了商标无效请求。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认定商标“龙井”属于无效的判决。

“龍井”商标注册坎坷路,娃哈哈痛失商标的原因何在?

娃哈哈不服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裁定,于是在期限之内做出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商标委员会的裁定,要求重新作出裁定。经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争议性商标“龍井”,“龍”是“龙”的简写,而商标“龍井”会被大众误认为是“龙井”茶,于是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娃哈哈集团的诉讼请求。不服输的娃哈哈集团觉得再次上诉。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从此娃哈哈集团的“龍井”商标注册案就告一段落。

“龍井”能被注册成“茶饮料”商标?

提到龙井,大家都能想到我国传统十大名茶之一的龙井茶。龙井茶是浙江省特产,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龙井茶”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杭州娃哈哈集团地处浙江杭州,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让这家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从中发现商机。

“龍井”商标注册坎坷路,娃哈哈痛失商标的原因何在?

“龍井”商标在经历了坎坷的申请经历之后,同样也给一些企业带来了启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识别商品及服务的提供者,因此,具有显著性是商标的基本要求。如果诉争商标的文字仅仅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会使消费者认为该文字系对商品特点的描述,而非对商品提供者的指示,无法起到区分或识别作用,故此种商标不应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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