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佩戴口罩方可乘坐公交车的公告

各位乘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执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根据粤防疫指办〔2020〕1号通告要求: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如未佩戴口罩,公交驾驶员可拒绝提供服务。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予以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以上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予以调整或者解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茂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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