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放棄不屬於自己的錢!

《塔木德》中說:種子是用來交換金秋的,因此,種子是不可食用的。可以將小麥借給佃戶做種子,但做種子的小麥不可食用。

這一箴言在猶太人中間已經盛傳了幾千年。它的意思是說:本錢是用來賺更多的錢的,它的所有者必須小心經營,不可把它揮霍掉。更進一步說,這句話還包括“不可把錢存進銀行,指望它給人帶來利息”、“不可把錢轉借給他人,指望它給人帶來好處”等意思。

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放棄不屬於自己的錢!

猶太人對這句話的理解非常深刻。他們認為,把小麥借給佃戶做播種之用,至少還有歸還的可能;把做種子的小麥磨成粉,做成麵包果腹,就是純粹的消費行為—吃完以後只好再去借,借麥者這樣就會陷入越來越窮的境地,而出借者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害,這種賬就很可能成為呆死賬。

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放棄不屬於自己的錢!

對“可以將小麥借給佃戶做種子,但做種子的小麥不可食用”他們是有如下的詮釋:消費借貸、生產借貸都可能有因資本的流通不暢而出現無法回收借貸物的情況。正因為這樣,商人們就有必要考慮好資本的運作,使從商者和消費者都擁有可供順利運作的資本。

猶太人認為,商人充分考慮好順利回收資本的環境和條件,考慮好如何制訂合理的價格,考慮好如何提供合乎消費者要求的商品和令消費者滿意的服務,這是使經濟活動中貸款或貨款順利支付的基礎。

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放棄不屬於自己的錢!

種子是用來交換金秋的。種子是不可食用的。靈魂的純潔是最大的美德。經商者應當牢記,抓住屬於自己的錢,而放棄不屬於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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