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放弃不属于自己的钱!

《塔木德》中说:种子是用来交换金秋的,因此,种子是不可食用的。可以将小麦借给佃户做种子,但做种子的小麦不可食用。

这一箴言在犹太人中间已经盛传了几千年。它的意思是说:本钱是用来赚更多的钱的,它的所有者必须小心经营,不可把它挥霍掉。更进一步说,这句话还包括“不可把钱存进银行,指望它给人带来利息”、“不可把钱转借给他人,指望它给人带来好处”等意思。

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放弃不属于自己的钱!

犹太人对这句话的理解非常深刻。他们认为,把小麦借给佃户做播种之用,至少还有归还的可能;把做种子的小麦磨成粉,做成面包果腹,就是纯粹的消费行为—吃完以后只好再去借,借麦者这样就会陷入越来越穷的境地,而出借者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这种账就很可能成为呆死账。

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放弃不属于自己的钱!

对“可以将小麦借给佃户做种子,但做种子的小麦不可食用”他们是有如下的诠释:消费借贷、生产借贷都可能有因资本的流通不畅而出现无法回收借贷物的情况。正因为这样,商人们就有必要考虑好资本的运作,使从商者和消费者都拥有可供顺利运作的资本。

犹太人认为,商人充分考虑好顺利回收资本的环境和条件,考虑好如何制订合理的价格,考虑好如何提供合乎消费者要求的商品和令消费者满意的服务,这是使经济活动中贷款或货款顺利支付的基础。

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放弃不属于自己的钱!

种子是用来交换金秋的。种子是不可食用的。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经商者应当牢记,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放弃不属于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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