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沒有人喜歡說教,但所有人都喜歡聽故事。”

還有半個月進入新的一年,各位書友,你今年讀到什麼好故事了嗎?

說來很無奈:今年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幾乎都是我隨手翻到的,《喬布斯傳》如是。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在它之前,我翻閱了只有《只有偏執狂才能生存》《引爆點》《OKR工作法》《稀缺》《黑天鵝》《思考,快與慢》等書,它們和《喬布斯傳》一樣經常成為網絡書單或商業社交中的“被推薦書籍”。然而,它們卻擁有相似弊病:夾帶私貨、囉嗦或翻譯奇爛,有名不副實之嫌。

因此,我完全沒有預料到《喬布斯傳》會這麼符合我的口味。

因為對質量感到很滿意,我已經把作者沃爾特·艾薩克森的另外兩本傳記(富蘭克林傳、愛因斯坦傳)列入2020年閱讀清單。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沃爾特·艾薩克森)

據說,沃爾特·艾薩克森有傳媒背景,被譽為美國最會寫傳記的作家。這一次,我認為他筆法嫻熟、態度客觀,很好地還原了喬布斯本身;全書細節豐滿,很有粒度,值得玩味。

一言以蔽之:他是一個誠懇的作者。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我們應該為誠懇的作者獻上好評

坦白說,我一點也不喜歡作者筆下的喬布斯。

假如我在生活中遇到喬布斯這樣的人,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給他貼上標籤:討厭鬼。如果從“褒獎還是貶損”的角度來評判這本書,作者算是把喬布斯從頭黑到了尾。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喬布斯與他人相處的細節)

合上書本,我心裡對喬布斯的印象全是負面的——

➤ 他是一個專橫的人,具有極強的掌控欲且是一個絕對的完美主義者;
➤ 他對自己的第一個孩子太不負責任,做事我行我素,缺乏同理心;
➤ 早期,他很邋遢,喜歡光著腳出門,老是散發一種臭烘烘的味道還愛狡辯;
➤ 他很叛逆、易怒,動不動就哭,總是拒絕合作,超級難相處;
➤ 他是一個說話很難聽的人,且患有嚴重的詞彙缺乏症,罵人的詞基本就兩個:①狗屎,②垃圾。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嗯,就是如此“非同凡響”)

請注意,我對加粗的部分印象尤為深刻。

不過,上述印象使我對作者充滿好感:通常來說,為名人作傳很容易變成“為名人寫誇獎詞”“神化/詩化名人”,所以這本書的客觀性很珍貴。

喬老闆的故事本來就很精彩,無需過多文學加工,但很需要好的講述。所以,作者嫻熟的文筆起到了錦上添花的作用,他懂得如何交叉運用報道材料、周圍人的描述、個人觀感去塑造富有稜面的形象,對細節的捕捉和描述更是一絕。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一個很可愛的細節)

可以說,閱讀這樣的文字堪稱過癮。

可是,作者的誠懇絕不僅僅表現在上述這些地方:

每當讀者開始閱讀名人傳記,他們總是不可遏制地渴望知道“名人的成功哲學”,以期複製。這種本能訴求是成功學書籍氾濫的根本原因,而部分作家和出版社在有意無意助長這種風氣。

這是一件細思極恐的事。

但是,關於喬布斯何以取得如此耀眼的成就,作者既沒有避重就輕,也沒有把方向朝獨特的人生哲學上引。他使我覺得喬布斯的成功是諸多優質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有時候,一個人的成就具有複雜性和歷史性,可以被記錄,無法被複制。

什麼是複雜性和歷史性呢?

比如,糟糕的人際關係為什麼沒有對喬布斯造成毀滅性打擊?答案是——

➤ 因為那是美國(文化因素);
➤ 因為他身邊充滿優秀的人(環境因素)
➤ 因為他所扮演的角色與他身上優質的特點剛好匹配(產品經理需要專注和一流的品味)。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稍微多讀幾本美國人寫的書,你會發現,美國的人格障礙者、(輕微)精神病患者特多,他們對此似乎見怪不怪。

喬布斯就被認為是自戀型人格障礙者,他身邊的人對他的個性深惡痛絕,但依然能關注到他好的一面,能處理好他糟糕的一面,並共同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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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與周圍人相處的細節)

撕逼司空常見,但美國人的個性更張揚和奔放,他們習慣明著懟,厚黑學功力還有待提升。

喬布斯的隱忍能力就為零——幸好他是在美國闖事業,大家都見怪不怪。

作者對喬布斯的人際關係之言片語的點評更能說明問題。他說:喬布斯善於團結一些意志堅定、通情達理的人來彌補自己的自私衝動——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人際羈絆被掃除時,喬老闆取得成就似乎理所應當。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優秀的產品需要完美主義

我一直覺得蘋果的產品很棒,唯一的缺點就是容易被偷。在被偷了兩臺iPhone之後,我用起了錘子,然後我發現: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蘋果真的太好用了。

用某果粉的話的來說就是:用過蘋果之後,再也不能忍受其他品牌的產品。

好看、酷炫、功能強大,還可以用來炫富——蘋果的神話與喬老闆的“變態完美主義”息息相關。可以說,他的確通過一系列產品踐行了極簡主義,實現了藝術與科技的完美結合:誰能想到一款手機的設計還暗含禪學理念呢?

喬老闆就是從來不走尋常路。

《喬布斯傳》:不熱愛藝術的科技牛人不是真正的品牌大佬

最棒的是,喬老闆也是優秀的廣告大師,他帶領製作的數支廣告被引為廣告史中的傳奇,其創意令人畢生難忘,其折磨廣告人的能力也令人歎為觀止……引起轟動的廣告短片《1984》就不說了,畢竟能把廣告玩到這份上的人寥寥無幾;就單單說“Think Different”(非同凡響)吧,也屬於“一直被模仿,從未被超越”系列。

總之,他家的廣告我跪著、翻來覆去看了很多遍。

https://v.qq.com/x/page/w05494269ak.html

(我個人非常喜歡的一支蘋果廣告)

總之,這個總是穿『黑色高領衣服+牛仔褲』的男人並不完美,是個怪咖,很有辨識度;上述所有內容都不是在說教,而是在誠懇地向你介紹一個值得一讀的,有意思的故事。

最後附上一段蘋果經典廣告詞,《致瘋狂的人》: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b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an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ones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Steve Jobs, 1997
他們特立獨行。
他們桀驁不馴。
他們惹是生非。
他們格格不入。
他們用與眾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
他們也不願安於現狀。
你可以認同他們,反對他們,頌揚或是詆譭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
他們推動了人類邁向前進,或許他們是別人眼中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


因為只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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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來自長期關注閱讀與寫作的【書痴編輯】伍小仙,如果您對書籍、閱讀、書店、新媒體運營等話題感興趣,可以搜索關鍵詞:書痴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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