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礎知識
通知是適用於發佈、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執行的事項以及批轉、轉發公文。
二、基本特點
通知是公文中使用頻率最高、使用範圍最廣的文種,其使用不受內容繁簡的制約,既可以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也可以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
三、標準格式和注意事項
通知的格式,包括標題、稱呼、正文、落款。
(一)標題:寫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寫“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緊急,也可寫“重要通知”或“緊急通知”,以引起注意。可在“通知”前面寫上發通知的單位名稱,還有的寫上 通知的主要內容。
(二)稱呼:寫被通知者的單位名稱。在第二行頂格寫。
(三)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正文。因內容而異:
1、開會的通知要寫清開會的時間、地點 、參加會議的對象以及開什麼會,還要寫清有關要求;
2、佈置工作的通知,要寫清所通知事件的目的、意義以及具體要求和作法。
(四)落款:分兩行寫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寫日期。
四、通知的用語
語言要精當。 如對下級文件批准並轉發用“批轉”,對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機關的文件的批轉用“轉發”。在領導機關的態度上,有“同意”、“通過”、“原則同意”、“批准”、“決定”之分。在要求上,也有“遵照執行”、“參照執行”、“認真研究貫徹執行”、“結合本單位實際抓好落實”等區別。儘管許多詞語形同意近,但在程度上還是有區別的,使用時需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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