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减肥药竟是“果蔬粉+利尿剂”!微商被判刑且公开道歉

号称“不搞虚假宣传、不搞仿冒贴标、不欺骗消费者”,打着美国、日本代购的幌子,将药店购买的西药换个包装,摇身一变成为美国、日本代购的“保健品”。

五颜六色的美容胶囊,其实是果蔬粉掺着西药,成本4、5毛钱一粒,微商团队最高一粒竟卖到80元!

9月18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熊伟等12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12人团伙中最高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五万元。

同时,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12人在国家级公开媒体上公布销售BB溶脂减肥胶囊的违法事实,向消费者提示产品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予以支持。

进口减肥药竟是“果蔬粉+利尿剂”!微商被判刑且公开道歉

庭审现场

卖唇膏改行产销减肥产品

据了解,1985年出生的熊某,初中毕业后就到KTV做服务生。年纪渐长的熊某,看到周围的小伙伴都渐渐富裕起来,觉得自己也要做一番事业。因为没有特长、没有文凭,熊某便考虑开一个网店,销售自制手工唇膏。

但一段时间下来,生意冷清,熊某开始四处搜索发家致富秘籍。在听说有人网上售卖利尿剂后,熊某发现其中存在商机,便到药店购买呋塞米片、氢氯噻嗪片等西药,换个印着英文、日文的包装,打着美国、日本代购的幌子,开始在网上大肆销售。

2015年5月的一天,做微商的王某通过网络联系到熊某。王某称自己卖减肥产品,希望熊某可以为自己生产通过排尿进行减肥的胶囊,两人心照不宣,开始谋划更大的“事业”。

2015年7月,熊某在网上购买了生产机器、打码机、热封机、胶囊填充板等生产加工设备,还买来填充物、胶囊外壳等原料,在四川绵阳市老家平房内,开始了“创业”之路。

“没有配方,都是能吃的。”熊某说,加工的胶囊都是自己随意将面粉和西药掺在一起的,没有配比标准,自己也试吃过,除了一夜要小便六七次,身体也没有其他不适。熊某加工生产出来的胶囊,部分批发给微商王某,部分放到自己的网店销售,打的旗号是“天然膳食纤维”“美国、日本代购”。

随着王某微商团队的扩大,王某和熊某开始筹划为客户“私人定制”减肥产品,有专瘦腰的、专瘦腿的,还有瘦全身的。两人还商量,为自己加工的产品取了系列好听的名字,如“BB溶脂胶囊”“天使之吻”“美人制”等。

进口减肥药竟是“果蔬粉+利尿剂”!微商被判刑且公开道歉

举报人提供的假药宣传图

“掺的药品都是一样的。”熊某交代,“定制”的产品,都是同样的药品掺了不同颜色的果蔬粉,制成不同颜色的胶囊。平均一粒胶囊含有四五粒西药成分,一粒西药的成本只有1毛钱,剩余的就是果蔬粉;而批发给微商王某,最贵的一粒减肥胶囊要到5块钱!短短两年的时间,熊某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通过微商层层代理大肆推广

今年34岁的王某是山东人,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家里做海鲜生意。在微商兴起的时候,王某组建了自己的微商团队。微商团队实行“分销代理”机制,分销团队人员遍及全国十余个省市。

“自己设计名称,让厂家生产包装盒。”王某交代,她和熊某设计了“系列”减肥产品,配套的包装盒、药瓶、防伪标识都是假的,包装上英文、日文都是网上翻译的,自己也不知道对错。

为了取得消费者的信任,王某特意找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了日本EMS快递单及仓库发货详情,同时通过P图,将自己的产品P到知名杂志上,让消费者感觉自己销售的产品在日本或者美国很受欢迎。

王某在微信群里不定期发布买家秀广告和客户反馈信息。

进口减肥药竟是“果蔬粉+利尿剂”!微商被判刑且公开道歉

微商在朋友圈宣传

“主要靠走量,拿货越多,代理层级越高,进货价越低。”王某供述,她从熊某手中拿货一般是1块5或者2块5一粒,她的微商团队最底层代理拿货,要40元一粒,而卖到消费者手中最高一粒达80元!

西药直接更换包装,“变身”洋减肥药

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熊某从药店或者医药公司购买呋塞米片、酚酞片等药品,采取直接更换包装或者将药品打磨成粉灌装胶囊等方式,将上述药品重新设计外包装(包装袋或包装瓶上贴有印制日文、英文等字样的标签),打造成“进口美国WATER利尿平衡济/膳食营养补充剂/原装100片包邮”、美国Puli普莱去水肿利尿剂平衡液、“No.1Style日本天然良品速瘦利尿剂膳食纤维30粒特价包邮”、“日本原装No1Style清肠植物膳食纤维平腹宿便30粒可搭配利尿剂特价”等药品,以从美国、日本等地代购药品的名义在其注册的淘宝店铺“酗酒女郎”上以每瓶60元“进口美国WATER利尿平衡济/膳食营养补充剂/原装100片包邮”、每瓶180元“No.1Style日本天然良品速瘦利尿剂膳食纤维30粒特价包邮”、每瓶150元“日本原装No1Style清肠植物膳食纤维平腹宿便30粒可搭配利尿剂特价”销售给被害人曹某某、周某某等6人,销售金额为4.5055万元。

2018年3月10日,公安机关从熊某处扣押尚未销售的普丽普莱利尿剂3824盒(每盒100粒呋塞米片)、利尿剂简装版284袋(每袋100粒呋塞米片)和利尿剂278瓶(每瓶30粒胶囊,胶囊颜色有红色、白色和白绿三种)。100粒规格的盒装和袋装的利尿剂单价为30元至50元不等,30粒瓶装的利尿剂单价为80元至120元不等,总价值约14.548万元。

法网恢恢,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且在其生产、销售的BB溶脂减肥胶囊的过程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并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0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且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庭审现场

最终,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熊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五万元。

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等11名被告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对被告人刘某某等4人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告人王某、樊某等11人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故向宿城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要求判令12名被告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布销售BB溶脂减肥胶囊的违法事实,向消费者提示该产品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在国家级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这一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社会公益的一种方式,程序合法,请求得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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