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新任外部董事履歷,看國網業務重心的調整

3月24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召開幹部會議,聘任尚冰、吳曉根、張成傑為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丁中智不再擔任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職務。

任免決議很簡短,但從幾位外部董事的履歷,卻可透露的國網近期工作重心的調整。


2020年國家電網新任外部董事履歷

1、尚冰

尚冰,1955年生人,瀋陽化工學院高分子化工專業畢業,美國紐約州立大學MBA學位,2006年獲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曾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兼職)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現任中國互聯網協會理事長。


一句話信息:

能源互聯網也是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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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曉根

吳曉根,男,1966生,中央財經大學會計學院教授,高級會計師,碩士生導師。

現任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外部董事,中國聯通獨立董事。


一句話信息:

5G業務的拓展離不開運營商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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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成傑

張成傑,男,1953年生,華北電力學院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專業本科畢業,河北大學哲學系研究生班畢業,教授、博士生導師。

現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2015年7月,張成傑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外部董事


一句話信息:

綜合能源服務需要全產業鏈、多能源領域的複合人才!

從2020年新任外部董事履歷,看國網業務重心的調整

國網卸任外部董事丁中智同志簡介

丁中智,男。高級經濟師,上海電力股份公司董事長。曾任長沙電業局局局長、黨委書記,湖南省電力工業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中國華中電力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中國西北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電力國際有限公司執行副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等職。


企業的戰略實現需要與之適應的從上到下、從內到外的人才隊伍來支撐。從幾位外部董事的任免,也能看到國網正在為實現新的戰略目標搭建梯隊。




延伸閱讀:


什麼是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制度,是國務院國資委為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進一步規範董事會建設工作所推出的一項重要創舉。

從2020年新任外部董事履歷,看國網業務重心的調整

外部董事,又稱為非執行董事,是指由非本公司員工的外部人員擔任的董事。其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和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有關職務外的其他職務,不負責執行層的事務。


國資委之所以推出外部董事制度,主要是想破除以往國有企業董事會全部由企業內部人控制的格局,特別是想通過“外部董事”在董事會中佔多數的制度性安排,從根本上促進企業決策層與執行層的分離,改變“一把手說了算”的風險局面,進而在董事會規範之基礎上,對其下放部分股東權利,從而增強企業及董事會的經營活力和經營自主權。


外部董事選聘來源

長期以來,中央企業的外部董事,主要包括專職外部董事,非專職外部董事兩大類。而選拔與任命,是目前外部董事誕生的關鍵詞。

專職與非專職的外部董事,選聘渠道也不同。一種是還沒有退休的人士,經國資委任命後,在2-3家企業擔任外部董事,其考核和薪酬均由國資委管理。另一種是退休之後重新聘任,這種包括相關機構原司局級以上的領導,以及學術界人士等。


外部董事履職支撐服務體系

2019年中,國資委第4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外部董事履職支撐服務的工作方案》,印發各中央企業和委內相關廳局,標誌著中央企業外部董事履職支撐服務體系正式運行。制定實施《工作方案》,旨在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要求,完善國資監管機構與中央企業外部董事之間的聯動工作機制,強化依託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外部董事履職建立起政策指導、工作聯繫、業務培訓、諮詢服務四位一體的支撐服務體系,促進外部董事履職盡責,推動董事會規範有效運作,深化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建設,為中央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夯實體制機制保證。


開創與試點

國資委第一任掌門人李榮融在任期間曾多次赴新加坡調研學習淡馬錫模式,而淡馬錫的核心經驗就是如何建立國有全資公司董事會。這一制度實現了政企分開和決策層同經理層的分開。

2004年國資委下發了《關於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了董事會試點工作,寶鋼、神華、中國誠通、國旅、國藥、鐵通這六家央企進入首批試點。首批試點的6家央企,起初是沒有外部董事的,後來才逐步引入,2005年寶鋼才將外部董事的人數上調,首次出現外部董事超過內部董事的現象。

2014年7月,國資委又將新興際華集團、中國醫藥集團等企業納入了董事會試點。

2015年,包括國家電網、中國華電、中國建築、西電集團、中船集團等15家企業納入董事會試點。7月30日,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國家電網公司建設規範董事會工作會議,宣佈聘任牛越生、王國樑、陳津恩、黃德林4位同志為國家電網公司外部董事。

自2004年試點以來,董事會不僅幫助央企實現了科學、民主決策,而且加強了對內部人的控制,從制度上約束了國企高管的權力,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現象發生。


公司法外部董事的作用

股東大會是否能成功地履行對股東的信託義務,取決於是否具有一個職業化的、被廣泛讚譽的外部董事的核心集團。在某種程度上,如果董事會全部由全職的內部董事構成,它可能就是無效的。外部董事同時具備促進、完善公司戰略決策和控制、監督公司經理層的作用。


1、促進和完善公司戰略決策的作用

任命外部董事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給董事會的戰略決策提供更多的知識、體現客觀性和起平衡作用。外部董事一般都具有良好的專業技術水平、經營管理經驗和職業道德。外部董事的意見能夠彌補內部董事的知識欠缺和思慮不周。

在內部董事與公司的利益發生衝突或涉嫌衝突時,外部董事可以從獨立的角度幫助公司進行決策。

美國《商業週刊》的調查表明:(1)最佳的董事會趨於由外部董事居支配地位;(2)這類公司的年度平均收益比同一產業的其他公司更高。

2、具有控制和監督公司管理層的作用

將外來董事引入專職仲裁者的行列加強了董事會實施控制權的低成本內部轉移的可行性。這也就降低了高層管理人員串通和收買股東的可能性。

外部董事對公司管理層的控制和監督包括對內部董事的控制、監督和對公司首席執行官(CEO)及以下的高層管理人員的控制和監督。

外部董事通常享有對關聯交易的批准權、召集臨時股東大會權、向股東大會和證監會報告權、內部董事和其他管理人員的報酬決定權等。這些權力是外部董事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有效控制和監督的強力保證。

3、改進企業管理,增加股東財富

董事會中的獨立董事往往是其他企業的管理者或決策專家,因此他們能以其專業知識及獨立的判斷為公司發展提供有建設性的意見,以其誠實和能力去審視公司的戰略、計劃和重大的決策,協助管理層改進經營活動,從而有利於公司提高決策水平,改善公司信譽,提高公司價值。

同時,外部董事作為“局外者”,可以公正客觀地判斷評價經營者經營業績,避免內部董事“當局者迷” 的情況。也可以避免出現內部董事“為自己打分”的現象


2020年一季度其他電力央企外部董事任免情況


中核集團

國資任字〔2020〕28號

  • 經研究,聘任喬保平、楊卓、鄧實際、邵開文、段洪義為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聘期三年(自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
  • 王樹山、楊海濱不再擔任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職務。


大唐

國資任字〔2020〕31號

  • 經研究,聘任張國發、李定成、楊海濱為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其中,張國發、李定成聘期三年(自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楊海濱聘期至2022年10月;
  • 夏冬林不再擔任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職務。


華能

近日,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召開幹部會議。受組織委託,國務院國資委企幹一局(董事會工作局)有關負責同志宣佈:

  • 聘任鄒正平、徐企穎為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楊慶不再擔任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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