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對一項惠民政策,老百姓不願進行拆遷,可以強拆嗎?

城中村改造是政府對老百姓的一項惠民政策,是政府根據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城市規劃、專項規劃製作出的發展項目。

什麼是城中村改造?顧名思義城中村改造,是指對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於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徵用,農民轉為居民後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的房屋,進行的徵收拆遷。

城中村改造是對一項惠民政策,老百姓不願進行拆遷,可以強拆嗎?

在城中村改造過程中,如果遇到補償安置達不到老百姓的合理需求,徵收部門就會選擇用強拆的手法逼迫百姓簽字從而達到拆遷目的。

那麼試問,城中村改造老百姓不同意能強拆嗎?

答案是否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不論政府還是個人,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合法財產。

城中村改造是對一項惠民政策,老百姓不願進行拆遷,可以強拆嗎?

如徵收方沒有按照下列程序將房屋拆除,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在被徵收人和拆遷方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只有一種強拆是合法的,那就是拆遷方報請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被徵收人不起訴的,拆遷方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搬遷,法院審查後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的,市縣政府才能組織實施強制搬遷。除此之外,只要雙方未簽訂補償協議的而被強拆的均屬於違法強拆。

城中村改造是對一項惠民政策,老百姓不願進行拆遷,可以強拆嗎?

法律規定,遇到拆遷,應當先補償,後搬遷。在補償到位的基礎上,雙方達成補償安置協議後,房屋徵收部門才能將房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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