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說:《繁簡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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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義藝校畢業後,一時找不到專業對口的工作,索性根據自己的特長,在興隆鎮上開了一間字畫店,平時除了創作一些書法及油畫作品外,還兼做一些招牌和名片的設計。

這一天,鎮供銷社主任興才找到他,說供銷社的老木牌快朽成渣了,讓他給做一個銅字招牌,另外給他自己制一盒名片,跑業務用。

招牌制好後,興才看了覺得挺滿意,“興隆供銷社”幾個字寫得虎虎生威,金碧輝煌。名片設計的也很清新莊重,興才還是覺得有一個地方有些彆扭,仔細一瞧,可不!招牌上的“興”和名片上的“興”大不一樣哩!興才就有些不高興:這小兔崽子,竟在我的眼皮底下偷工減料。

小小說:《繁簡之間》

他就氣沖沖地去找鄭義。“哎我說鄭義呀,你眼睛是不是有毛病啊,那麼簡單的一個字,怎麼就一個寫成簡體,一個寫成繁體了呢!趕快把它改過來。不然我就不給錢了。”

“我就是不收錢也不會改這個字,這樣寫門當戶對哩!”鄭義一臉壞笑。

興才氣得鬍子直抖,“你究竟什麼意思,你說!”

“說了你可別生氣喲!”鄭義瞄了一眼他那肥豬一樣的肚子。

“以前咱們的供銷社,在整個縣那是屬一屬二的有錢單位,多少人眼紅呀,可是自從你上任一來,可以說效益是節節敗退,已經‘興隆’不起來了,你說用這個簡體的不是很合適嗎?”

不等興才發作,鄭義又接著說開了:“單位是成了空架子了,可你興才可不空呀,那麼多油水全被你一人撈了,你說你該不該用那個繁體的‘興’字呀?”

“你,你,你……”興才被噎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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