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用水不当致管道破裂,水淹邻居家被判担责50%

小区楼层中的水管漏水,物管人员发现后关闭了水阀,受用水影响的业主将水阀打开,最后导致水管爆裂,水流入其他业主家中造成损失。近日,重庆彭水县法院判决,肇事邻居担责50%,物业公司没及时处置担责30%,二自来水公司作为供水方没有管好,担责20%。

业主用水不当致管道破裂,水淹邻居家被判担责50%

15日下午,彭水县城一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小区楼层时,发现水表井内分别连接四家业主供水的其中一根水管漏水,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便将入户供水阀关闭,因不清楚该水管连接哪家业主,工作人员挨家挨户敲门确认,但因李某家中无人,于是未当即将漏水及停水事项告知李某。李某在第二天向物业公司询问停水事宜,物业公司告知李某存在漏水,当晚李某将关闭的阀门打开。次日凌晨,因水压过大,水管漏水处爆裂,水流直冲其他业主家导致业主房屋损失。

彭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李某明知水管漏水将水阀打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对于水表井具有管理职责,虽然小区物业公司发现了漏水隐患并采取了停水措施,但是未及时采取维修补救措施或者及时告知协助业主维修,也未向供水企业报告处理,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自来水公司作为供水单位享有供水利益,同样对供水管线和设施设备具有管理义务,本案水管爆裂并非突发情况,自来水公司未采取措施排除,应当承担2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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