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東控股因拖欠合利金融1.5億尾款被提起仲裁 股權變更或再出變數

12月27日,第三方支付公司合利寶控股企業仁東控股(股票代碼:002647)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送達的《仲裁通知》及《仲裁申請書》等文件,涉及仲裁申請人張軍紅(原合利金融控股股東)與仁東控股在2016年5月,雙方簽署的《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所引起的相關爭議。


仁東控股被曝拖欠大額尾款


《仲裁申請書》及《仲裁通知》提到,協議約定仁東控股(被申請人)以14億元人民幣購買申請人持有的廣東合利金融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利金融")90%股權資產。但在協議生效後,申請人向被申請人交付了被購買的全部資產,但被申請人未按期付清價款,尚有尾款15641.33萬元至今未付。


申請人張軍紅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以下三點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欠款15641.33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違約金5441.53萬元(暫計算至2019年10月30日,其餘部分計息至全部資金返還到位之日止)


3、本案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關聯本案的全部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針對此事,仁東控股在公告中確認了此事,並表示正在積極與張軍紅就交易尾款事宜進行溝通。同時,該公司提到 本案尚未審理,在審結之前,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仁東控股表示,2018年3月,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北京仁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北京仁東"),公司就收購合利金融90%股權交易尾款事項一直保持與交易對手方協商及溝通,在推進產業轉型運營資金需求較大的情況下,得到大股東北京仁東的借款資金支持,並根據經營情況和資金安排有序償還欠款,2018年1月至今償還4,787.24萬元,剩餘15,641.33萬元未付。


該公司還在公告中提及,正與交易對手方張軍紅先生進一步協商,在確保上市公司健康發展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前提下,有序推進交易尾款支付,妥善處理此次仲裁事項。


財經網此前提到,目前,仁東控股從事的主要金融業務分為第三方支付、商業保理、供應鏈管理、融資租賃、互聯網小貸業務五個板塊。


而此次仲裁焦點,廣東合利金融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則是仁東控股旗下金融業務的核心,天眼查顯示,仁東控股旗下金融業務大多通過其控股子公司廣州合利金融科技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廣州合利旗下金融佈局分別包括兩家供應鏈管理公司:山西民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宮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互聯網小貸公司:廣州民盛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一家徵信公司:廣州合利徵信服務有限公司;以及一家商業保理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業保理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仁東控股旗下第三方支付機構——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今年曾因違規,被監管兩次處罰。


今年年初,該公司就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央行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8.61萬元,並處罰款53萬元,合計罰沒81.61萬元。


11月22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下文簡稱"合利寶支付")違反了《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依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對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處罰款人民幣7萬元。


據處罰通知顯示,合利寶支付存在兩項問題,一是特約商戶的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使用其同名單位結算賬戶。二是特約商戶為個體工商戶,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使用其同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而根據《銀行卡收單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相關規定,支付機構出現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資質審核、風險評級、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管理、外包業務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等問題,央行及其分支機構有權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合利寶支付還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管理規定,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宜等問題,也要給予警告或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數罪併罰,合計罰款7萬元人民幣。


陷入股權交易風波


仁東控股自身還陷入股權變更風波中。


據財經網瞭解,早在今年7月份仁東控股就發佈公告稱,海科金集團將通過股份託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19,088,160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1.27%。通過《關於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協議》,海科金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合計控制上市公司28.94%的股份表決權。海科金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將可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提升至28.94%,


此外,雙方約定,初始託管期限為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由仁東信息(仁東控股原控股股東)每年向海科金支付2000萬元作為託管費。


但隨後該股權變更方案,受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反壟斷審查,導致交易一度擱置。


11月19日,仁東控股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不實施進一步審查決定書》(反壟斷審查決定【2019】446號),對其控制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初步審查,現決定,對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海科金集團")通過合同取得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權案不實施進一步審查。該公司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此次權益變動完成後,海科金集團將通過股份託管的方式持有仁東控股約1.19億股股份對應的表決權,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1.27%。通過《關於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動協議》,海科金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將合計控制上市公司29.93%的股份表決權。公司控股股東將正式變更為海科金集團,實際控制人變更為北京市海淀區國資委。


據其官網顯示,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科金集團")是由北京市海淀區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中關村科技園區海淀園創業服務中心、北京市海淀區玉淵潭農工商總公司等公有制單位發起設立的國資控股科技金融服務集團,目前註冊資本金人民幣27.33億元。該集團於2010年12月8日成立目前,海科金集團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共15家,其中二級子公司12家,三級子公司3家,涵蓋投資、擔保、小貸、典當和保理等多種類金融企業。


"由於股權交易涉及國有資本,在旗下核心公司合利金融仲裁案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仁東控股很難完成股權變更。"有業內人士向財經網表示。


曾兩次易主


根據財經網統計,仁東控股曾經歷兩次"易主"。


最早,任東控股前身為宏磊股份,2011年底在中小板掛牌。此後在2014年7月,因內控缺位、資金被佔用等問題,被當時浙江證監局處罰,認定其公司實控人戚建萍,違規佔用資金的主要決策人、操縱者,違反相關規定不適合繼續擔任上市公司高管。


2016年初,戚建萍退出管理層,公司迎來首次變更。柚子資產(2017年6月更名為"和柚技術")、健匯投資(2016年12月更名為"民眾創新")、焱熱實業及景華接過股權,其中,柚子資產成為彼時的控股股東,柚子資產總裁郝江波成為其實際控制人。


2018年2月。二股東民眾創新將其所持10.77%的股權轉讓給雲驅科技(後更名仁東信息),四股東景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將所持13.82%股權的表決權委託給仁東信息。兩家聯手,仁東信息以合計29.9%的股權成為宏磊股份控股股東,而仁東信息董事長霍東成為實控人。易主後,公司更名為仁東控股。

根據仁東控股最新公告顯示,該集團旗下廣州民盛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已完成更名,現改名為"廣州仁東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同時,原仁東控股最大股東和柚技術開始減持股份,2019 年 12 月 25 日,仁東控股發佈公告稱,接到天津和柚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柚技術")出具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其於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期間,通過深圳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累計達 5%。


天眼查顯示,目前仁東控股最大股東仍為北京仁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持股佔比達到24.66%。已經減持過和柚技術持股佔比仍能達到12.37%,為該公司第二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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