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职场权益“避坑”指南请查收

2019倒计时,年底职场的许多问题也需要好好了解一下!末尾淘汰制、年终奖、个税…这份职场权益“避坑”指南,请查收!

年底到了,职场权益“避坑”指南请查收

01、年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合法么?

问:公司有“年中考核末位淘汰”的制度,如果年底业绩排在末位,便认定其年终考核不合格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单凭劳动者的考核排名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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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鞥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综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法定理由。

劳动者在单位等级考核中局域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也并非是严重违纪,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02、业余时间排练年会节目算加班么?

问:利用周末时间排练年会节目,这算不算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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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如果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年会活动,是为了服从单位的安排,且年会内容与工作有关,都可以看作是工作的一种延续。

从严格意义上讲,如果排练是企业安排的,那么将年会排练放在双休日的话,都应该属于加班,应付给员工加班费。

但如果参加年会节目的排练是劳动者自发提出的,企业对于劳动者的排练习行为没有强制要求,或者不予认可的,那么劳动者要求加班费则无依据。

03、年底休假扎堆,没用完的的年假能“换钱”么?

问:按照公司规定,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否则过了元旦就作废,那年休假能否跨年使用?如果没有用完,是否可以折算成一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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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因此用人单位对于职工带薪年休是有统筹安排权的,换句话说“休不休由职工说的算,但是怎么休由用人单位说的算”。

《条例》对于用人单位年休假的安排期限及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法律后果也进行了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4、年终奖那些事儿?

问1:年终奖能用实物代发没?这些情况下,可以不发年终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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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因此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发也应当是货币形式。

问2:年底离职,还能不能拿到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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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

这既要看双方劳动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也要看企业年终奖发放规定。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年终奖条款的设置,如有异议,应与用人单位及时沟通,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劳动者还应当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用人单位有关年终奖发放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忙活着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05、理清“个税”问题

问:对于“按年计税”、年终奖如何计税等问题是否能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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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计税”即把全年12个月的收入加到一起计算税收,免征额从每月5000元变成了每年6万元。

且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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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情况下,这种计税方式可以帮职工省下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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