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在行動」寧都法院遠程視頻公開審理一涉惡案

日前,寧都縣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王某寶等4人涉嫌犯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串通投標等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4月、5月,同案人王某(尚未歸案)以被害人羅某福等人收取了他的過路費為藉口,糾集被告人王某寶等人來到羅某福家中對其實施毆打辱罵,用電棍電擊其胸部等處,逼迫羅某福跪在王某面前一兩個小時。2010年5月1日,王某以被害人賴某生夫婦未按約定將松木售賣至其經營的膠板廠為由,糾集被告人王某寶等人對賴某生夫婦進行毆打。2015年10月,王某以催債為由,指使被告人王某寶、李某東、賴某安、丁某生等人多次到被害人王某華的工地上阻工鬧事,破壞工程施工。2017年3月28日,王某以寧都縣洛口鎮政府未將該鎮垃圾中轉站項目招標工作交由其經營的招投標代理公司代理為由,指使被告人李某東、丁某生、賴某安等人採取堵車、堵人的方式,將該項目招投標代理公司人員堵在洛口鎮政府院內長達11個小時。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王某為承攬工程,獲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賴某安出資僱請多家建築公司對洛口鎮多個工程進行串標圍標,中標金額共計400餘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同案人王某從2008年開始長期糾集被告人王某寶、賴某安、丁某生、李某東等人,採用暴力、威脅、恐嚇、滋擾等手段,橫行鄉里、欺壓百姓、欺行霸市,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於惡勢力犯罪團伙。

因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李飈 賴青雲 記者 吳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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