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紅梅抄襲事件,是她的“個性”,還是普遍的“共性”?

我們先回顧一下,胡紅梅何許人也:深圳如意小學副校長,先後獲得過“中國教育報”推動讀書10大人物稱號,廣東深圳“道德模範”、2017中國“全人教育”候選人、感動深圳教育人物等榮譽。如此眾多的榮譽光環,很難讓人和一位學術剽竊者聯繫到一起。

胡紅梅抄襲事件,是她的“個性”,還是普遍的“共性”?


相關部門對她的處理已經公佈:責令其停止所有侵權行為;撤銷其副校長職務,調離教學崗位;撤銷“龍崗區胡紅梅名師工作室”;撤銷龍崗區“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校長”等榮譽稱號;在本學年年度師德師風考核中將其定為“不合格”等。此外,胡紅梅已獲得的其他相關榮譽,將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相關規定處理。

胡紅梅抄襲事件,是她的“個性”,還是普遍的“共性”?


說胡紅梅抄襲也好,剽竊也罷,我想問一問,這僅僅是她的“個性”嗎?難道不是一部分人或者大部分人的“共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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