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鳥鳴啁啾,鶴舞魚翔,在重慶武陵山區的渝東南大地,野生脊椎動物有800餘種,資源十分豐富。


自全國人大出臺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來,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以下簡稱“四分院”)按照最高檢和市檢察院關於積極穩妥辦理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要求,探索構建多面排查線索、強化懲治修復、協力源頭防控、加強以案釋法的“3+1”模式為野生動物撐起一把有力的“保護傘”,努力打造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渝東南樣本”。


多面排查

打通線索蒐集“中梗阻”


“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線索必須破解抓取難、轉化難、管理難。”四分院公益訴訟部門負責人吳軍介紹到,這就要求要抓住懲治違法這個‘綱’,明晰嚴格監管這條‘線’,織牢聯合保護這張‘網’,促進野生動物保護的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發展。


為破解線索蒐集這個難題,在徵求轄區基層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的意見後,四分院轄區兩級檢察機關與各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局等涉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部門在加強協作配合,強化信息共享上達成共識。同時聯合相關行政部門,在黔江、酉陽等5個山區縣共同啟動“保護野生動物”公益訴訟線索排查活動。


【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公益訴訟幹警對案發地進行現場調查

“吳主任,您來看,這起發生在酉陽縣的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雖然犯罪嫌疑人已經判刑,但是受損的公益並沒有得到賠償。”2020年2月中旬,在排查中,四分院公益訴訟部門檢察干警謝文飛便發現了一起案件可能存在損害公益情況。隨後,四分院對森林公安、林業局所蒐集的非法獵捕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線索進行移送印證,補全了相關證據,確認了違法行為存在。據統計,僅2020年1月以來,渝東南檢察機關就收集涉野生動物公益訴訟線索5件,立案4件,擬對3件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都已經過了公告程序,正在積極準備起訴工作。


嚴劃紅線

破解懲治修復“兩張皮”


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是否足夠充分有力?如何在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後對受損生態進行修復?


細數近兩年來渝東南發生的20餘起非法獵捕、交易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雖然這些案件已畫上句號,犯罪者也已受刑事處罰,但對這些案件引發的思考並沒有隨著案件的結束而停止。

2019年9月,石柱縣檢察院在辦理一件涉及野生動物的刑事案件時,案件背後的一些情況引起了該院公益訴訟部門的高度注意。

此案非常具有地域特徵:犯罪者所捕獵的野生動物“紅錦腹雞”,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但社會知曉度很低;治療該珍貴野生動物所需花銷為當地醫院所支付,犯罪者卻沒有進行民事賠償。

事實上,“紅錦腹雞”案並非個案。

四分院公益訴訟部門發現,類似非法捕獵、交易野生動物犯罪者受刑事處罰後卻未履行公益賠償責任的情況近年來比例較高。為了實現懲治違法與修復生態並舉,渝東南檢察機關一直在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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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院與四中院聯合召開公益訴訟座談會 資料圖

翻開2019年四分院與市第四中級法院召開的公益訴訟聯席會議紀要,一條記錄格外醒目:關於野生動物等生態環境類案件,要由專人及時跟進了解案情,符合公益訴訟立案條件的,及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或民事公益訴訟,警示和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的辦案速度能不能再快點,答案是肯定的。


【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公益訴訟幹警對案件進行審查


2020年3月1日,在瞭解到酉陽縣李某昌非法獵捕51只野生畫眉鳥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雖然受到了刑事處罰,但民事責任還未承擔的情況後,四分院公益訴訟部門在兩天內就完成了立案審查和發出訴前公告工作,將在到期後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求的賠償款將由檢察機關移交給野生動植物保護部門,專門用於修復犯罪對野生動物及其生境造成的破壞。

在辦案中,堅持懲治違法與修復生態並重便是他們探索拓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的司法初衷,指向很明確:一併追究犯罪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增加違法犯罪成本,加大生態修復力度。


一體辦案

按下源頭防控“快捷鍵”


在渝東南大地,如何加強涉野生動物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構建源頭治理合力,成為公益訴訟檢察人當下最關心的工作課題之一。


2020年3月23日,四分院出臺了全市首個《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工作辦法》,其要義之一就是:刑事檢察部門提前介入野生動物刑事案件後,第一時間與公益訴訟部門通報案件情況,在案件後續推進過程中,綜合運用刑事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聯合有關行政部門加大防控力度,從根源上嚴懲野生動物犯罪。


【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公益訴訟部門與刑事檢察部門探討案情

出臺辦法的背後,也折射出推動增強生物安全國家治理能力的緊迫性。

為解決行政監管漏洞及共性問題,渝東南檢察機關通過主動與各行政執法部門溝通磋商,提出加強系統治理的檢察建議,讓其依法主動規範履職,逐漸形成野生動物保護源頭防控合力。


源頭防控的效果是明顯的。2020年3月30日,這天,秀山縣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徐海格外忙碌,在寫完渝東南首例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起訴意見書後,他抓緊時間在當日向林業局進行溝通,商討合力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具體舉措。協助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聯合開展專項活動,在跟蹤中抓落實,在監督中抓改進。他們的探索之路正在一步步走向深入。


同頻共振

畫好公益訴訟“同心圓”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請拒絕使用和食用野生動物製品……”2020年3月24日,酉陽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的檢察干警正在街上向群眾發送宣傳資料。


【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檢察干警向群眾宣傳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檢察官們走訪了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掌握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知識,梳理出鳥類、兩棲類等涉案最多的野生動物品種,結合檢察機關辦理的相關典型案例,從情、理、法的角度呼籲對野生動物的保護。“野生動物辨別是個‘技術活’,不可能讓老百姓一下子變得‘火眼金睛’。檢察機關要做的首先是讓老百姓知法懂法,自覺抵制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在收養寵物前能主動去辨別,從而預防犯罪。”在宣傳活動中,受訪群眾徐鵬評價說。

“最近,我在《人民日報》和《重慶日報》看到四分院出臺了全市首個懲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工作辦法。這個工作辦法非常好,渝東南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不僅讓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者付出代價,更有助於做好後期生態修復。”全國人大代表、酉陽縣桃花源街道天山堡村村委會主任冉慧表示。

秀山縣林業局有關部室負責人認為:“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的提起,加大了對非法捕獵買賣野生動物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公益訴訟】重慶檢察四分院:檢察公益訴訟“3+1”模式 撐起野生動物“保護傘”

公益訴訟部門與行政機關聯動開展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 資料圖

在2020年四分院公益訴訟工作要點裡,筆者還看到了這樣一處精心安排:通過野生動物保護公益訴訟隨手拍,聘請野生動物保護聯絡員等方式提升社會大眾的參與度;通過建立公益訴訟信息共享平臺,強化各部門間的協作協調;通過與行政機關開展聯合巡查活動加強保護力度……


山氣日夕往,飛鳥相與還,西塞山前白鷺飛,桃花流水鱖魚肥。綠意盎然的武陵山區中,一幕幕野生動物保護“大片”正生動演繹著渝東南檢察機關履行公益訴訟職能的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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