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同事昨天講了一件事:
她跟同學合租了一套房子,
但這同學經常揩她的油。
我同事剛買了一包口罩,
她直接撕開就拿走了兩個,
“我沒口罩了,借我兩個。”
牙膏用完了,她也不買,
拿起我同事的牙膏就擠。
看見我同事桌上的零食,
她也不徵求同意,
直接拿過來就撕開吃。
這樣的事情很多,
弄得我同事很不開心,
“直接說她吧,
顯得我斤斤計較、小家子氣,
但不說出來吧,
心裡又覺得特別憋屈。”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句話:
“許多人活得彆彆扭扭,
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對自私過於羞恥,
害怕不能成為別人心中的好人。”
所以,今天我想講一個話題:
自私是一種最被低估的美德。
2
先講一段作家三毛的經歷吧。
三毛去西班牙留學時,
父母一再叮囑她:
“凡事忍讓,吃虧是福。”
於是在宿舍裡,三毛總是搶著做事。
結果三個月後,她變成了女傭:
“三毛,幫我洗下床單。”
“三毛,我要約會,穿下你的裙子。”
“三毛,屋子髒了,怎麼還不打掃?”
…………
“我凡事忍讓,爭著做事情。
結果我變成了一個很便宜的人。”
終於有一天,三毛火山爆發了。
那一天,一幫女生喝酒之後,
在寢室橫七豎八,吵鬧不休。
三毛多次勸說,但沒人理她。
結果害得三毛被查夜的院長大罵一通。
三毛火了,抓起掃把,
對著酒鬼們一頓亂打,
有人衝上來抱三毛,
三毛伸手就是一個耳光。
有人衝過來拳擊三毛。
三毛衝她胸部就是一腳。
…………
事後,三毛既不懺悔,也不道歉。
“但奇怪的是,
從此那些同學就反過來拍我馬屁了。”
三毛早上起晚了,室友打好了飯。
三毛洗了頭還沒擦乾,就有人問:
“我來替你捲髮好不好?”
心理學者張德芬說:
“個體與個體之間,常常是彼此吞噬的關係。”
如果“我”不夠硬,
沒有一點攻擊性,
就很容易被“他人”吞噬。
所以,遇到過分的人和過分的事時,
我們一定要敢於表達憤怒。
當別人感知到你不好惹時,
你反而容易得到尊重,
也容易收穫好的關係。
“渾身都是刺,
別人才會照顧你的感受
你軟綿綿的,
是人都想揉一把,多舒服。”
為什麼說自私是一種被低估的美德?
因為做人“自私”一點,
你就可以減少90%的煩惱。
老好人就是韭菜。
3
作家劉同講過一件借錢的事:
一位朋友給他打電話:
“我要買車,差點錢,能不能借我點?”
劉同說:“我有錢,但是不能借。”
朋友有點蒙。
劉同解釋說:
“前幾年,我借錢給朋友,
後來鬧得很不愉快,
所以我定下了規矩:
絕對不再和朋友發生金錢關係。”
朋友客氣地說:“我理解。”
讀大學時,劉同喜歡聽CD,
於是買了上千張CD。
這位同學來玩:“我借兩張哈。”
那位同學來玩:“我借兩張哈。”
劉同本來不想借,但不好意思拒絕,
於是東一下西一下,借出去幾百張。
第二年,很多CD還是沒還回來。
劉同就上門或打電話討要,
很多同學說:“你是不是記錯了?”
從這件事上,劉同懂得了一個道理——沒有原則的人,容易吃啞巴虧。
於是,他開始建立各種人際交往原則,
其中之一就是:不和朋友發生金錢關係。
“一旦超越我的原則,我就立馬拒絕。”
一開始,劉同怕別人說他自私,
擔心因此會失去一些朋友。
“但沒想到,沒多久大家就都理解了。”
有了這些人際交往原則,
劉同的生活一下簡單起來:
“以前沒有原則,經常吃啞巴虧。
建立原則後,啞巴虧幾乎就消失了。”
劉同用經歷告訴我們:
別以為曲意逢迎能換來美好結果,
無底線的寬容只會招致更多放肆。
只有那些敢於“自私”,
敢於用“自私”建立原則和底線的人,
才能從人情世故中獲得真正的解脫。
為什麼說自私是一種被低估的美德?
就是自私能幫你建立原則,
建立原則有兩大好處:
第一:你不用開口,原則就幫你消解了很多麻煩。
第二:更有利於維持和諧長久的關係。
就像劉同一樣,
大家都知道他“自私”不借錢,
所以既不會找他借錢,
也不會因為他不借錢就生他的氣。
4
春秋時期,魯國規定:
“國人凡有去國外旅行者,
見到魯國人在外淪落為奴,
可花錢把他贖回,
回國後可去國庫報銷費用。”
孔子的弟子子貢,
在外面看到魯人為奴,
就花錢將他們贖了回來,
但贖回來後沒去國庫報銷,
很多人由此稱讚子貢品格高尚。
孔子知道後,卻大罵子貢。
別人覺得奇怪:“贖人不報賬不是很高尚嗎?你為什麼要罵他?”
孔子說了這樣一段話:
“因為子貢的做法,
會導致更多奴隸不能得到救贖。
因為別人看見魯人為奴時就會想:
‘我贖買後,若去報賬,
品格就不如子貢。
但不報賬吧,我又負擔不起。’
於是只好裝聾作啞不去贖人。
所以,子貢不報賬的做法,
實際是在阻礙更多奴隸被救贖。”
我為什麼講這個故事呢?
其實就是想說:
自私才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原動力。
越長大越成熟,
我就越明白一件事情:
利益交換才是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
任何“白嫖”的關係都不會長久,
任何“只有付出”的犧牲都不會長久,
任何“損己利人”的買賣都不會長久,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方法,
可以贏得一段長久的關係,
那就是:利益交換。
為什麼說自私是一種美德?
因為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說,
“人類的自私推動了社會的發展。”
一個人關注自己的利益,
在合理獲取自己利益的過程中,
會存在一隻看不見的手,
讓其的努力轉變為公共事業的推動。
我們一直低估了自私。
5
關於“利己”“損人”,
易中天做過一個排列組合:
1、毫不利己,專門利人;
2、毫不利人,專門利己;
3、為了利己,不惜損人;
4、只是利己,並不損人;
5、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6、既不損己,也不損人;
7、利人利己,人己兩利;
8、害人害己,人己兩害;
9、損了別人,沒利自己;
10、毫不利己,專門害人。
這麼多項選擇,
我們應該怎樣取捨呢?
易中天說了這樣一段話:
關鍵不在是否“利己”,而在是否“損人”。
不損人,就沒關係。
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不過是消極無為;
既不損己,也不損人,
算是“安分守己”;
只是利己,並不損人,
至少於人無害,又何必不寬容?
即便“毫不利人,專門利己”,
雖然自私自利,也不必大加批判。
因為“利人”不可強求,“利己”則是天性。
也就是說,
你不能要求人們“毫不利己”,
只能要求他“決不損人”。
這就是底線。
實際上,一個人,
只要守住了道德的底線,
那他就還是好人。
好人不等於“君子”,不等於“聖人”,
好人也是分層次的。
毫不利己,專門利人,是“聖人”;
面對利益,先人後己,是“君子”;
危難當頭,捨己為人,是“英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良民”;
只是利己,並不損人,是“常人”;
真正應該批判的,是“損人利己”,
即“為了利己,不惜損人”。
從小到大,我們受到的教育都是:
“人不能自私。”
“你要大方一點。”
“你要學會分享。”
“吃虧是福。”
所以,“自私”在我們眼裡,
一直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但是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們:
“你可以自私,只要不損人就行。”
網上有一段話說得特別好:
“說別人自私,
往往是因為沒有更好的理由。
如果自己的東西被別人拿跑了,
你說他偷竊,說他搶劫,
但你不會說他自私。
只有東西是別人的,
自己想要卻求而不得,
想不出其他說辭,
這才說他自私。
從某種角度來說,
真正的自私,
是強行要求別人犧牲自己的利益成全你。”
說得很有道理。
有私心,不是什麼罪過,
不應該被批判,
我們都可以自私,只要不損人。
真正應該批判的,是“損人利己”。
6
在《爸爸去哪兒2》中,
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情節:
黃磊的女兒多多,
養了一條小狗。
陸毅的女兒貝兒,
也很喜歡這條小狗,
一直抱著不撒手,
晚上還想帶回家玩,
但是多多不太願意,
於是貝兒就跑來找黃磊:
“我可以把小狗帶回去嗎?”
遇到這種情況,家長一般會對孩子說:
“乖,讓妹妹帶回去玩一天。”
“讓妹妹帶回去玩一天怎麼了?”
“玩一天怎麼了?又玩不壞。”
“你是姐姐,應該讓著妹妹。”
但黃磊並沒有這樣說,
即使面對攝像機,
他也沒有為了面子而故作大方,
他對貝兒說了這樣一句話:
“狗是多多姐姐的,你應該去問多多。”
我覺得黃磊做得特別好,
他沒有干涉多多的想法,
而是允許她可以“自私”。
沒有為了照顧貝兒的情緒,
就讓多多受委屈。
許多人活得彆彆扭扭,
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對自私過於羞恥,
害怕不能成為別人心中的好人。
人這輩子要活得快樂,
其實就得學會“自私”一點。
我說的自私,
不是讓你枉顧道德,
去做一些損人利己的事,
而是要明白自私並不是件可恥的事情,
然後守住自己的原則,學會取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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