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隴川“4·04”森林火災案件偵破

新華網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隴川縣政府新聞辦6日通報,4日下午隴川縣突發森林火情,經當地全力撲救,於當天19時20分撲滅,過火面積45.1公頃。現初步查明,這起森林火情由甘蔗地承包者違規用火導致,因涉嫌過失引發森林火災,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通報,現初步查明,4月4日7時許,邵某某、楊某某夫妻二人駕車到自家承包甘蔗地內違規用火進行甘蔗葉燒除作業,誤認為火已熄滅,於10時許離開現場。由於採取防火隔離措施不當加之無人看守,致使甘蔗地火源蔓延至有林地內,於15時37分許過失引發森林火災,過火面積為45.1公頃,已涉嫌過失引發森林火災,構成失火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稱,為深刻汲取本次火災教訓,隴川縣委、縣政府及時發佈《關於切實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鄉鎮(農場)、縣級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要全面增加巡護力量、增設檢查哨卡、加大巡查力度,特別對集中祭祀地點、村莊、油庫、軍事設施、林區農家樂、自然保護區、重點森林草原防火區等重點部位要專人監管,全部實行禁火管制,嚴格重點人群管控,及時消除人為火災隱患。同時,嚴禁違規焚燒秸稈及甘蔗葉,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嚴禁無關人員進山入林,切實加大對非法野外用火的打擊力度,對違規用火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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