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死守預防森林火災 森林“防火牆”需全社會共同構築

春季是火災事故多發時節,隨著氣溫的升高,很多人喜歡外出踏青,室外露營燒烤等,在室外用火稍不注意就容易引發火災。

“今年清明節4月2日到4月7日間,呼和浩特市共發生森林火災78起,起火主要是由於祭祀燒紙引起的。”呼和浩特市森林公安局局長高福鎖說,“今年的氣候比較特殊,清明期間最高氣溫能達到20多度,去冬今春沒有明顯的降水,乾燥的氣候加上林下植被雜草叢生所以極易引起火災。”

面對春季嚴峻的防火形勢,森林公安部門採取死看死守的方式把路口、守墳頭、看山頭。“我們結合上級單位的部署,配合森林防火部門認真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徹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現階段的防火工作主要就是人海戰術,我們協同轄區鄉政府、村委會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人員的監控力度,全警動員、全警參與,擴大巡查範圍,加大巡護力度,保證重點區域、重點路段有人把守,嚴防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據悉,為切實抓好呼和浩特市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對全市重點生態建設區、重點林區、高火險區和森林草原火災多發區實行封山戒嚴防火,防火戒嚴期限為2019年4月1日到2019年4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草原防火條例》中明確規定,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燒灰積肥、燒荒燒炭、焚燒垃圾,點燒田(埂)、牧草、秸稈,吸菸、燒紙、燒香、烤火、野炊和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野外用火的,由旗縣級以上森林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呼和浩特新聞網記者 閆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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