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士伯啤酒“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虛假廣告被罰款7.23萬元:有消費者購買整箱未中獎

近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查處了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其中,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南通濟生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發佈違法藥品廣告案、南京市秦淮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浙江老孃舅餐飲有限公司南京第一分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錫市濱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無錫九州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等均被列為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也被列為經典案列。

公告顯示,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為了促銷嘉士伯“天目湖”啤酒,在所售啤酒外包裝紙箱上印製“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廣告內容,消費者購買整箱打開後,發現並未獲獎。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2020年1月,常州市溧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72300元。

《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天眼查信息顯示,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創立於2001年11月,註冊資本16000萬人民幣,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開錦。其中,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慶)有限公司是其最大股東,100%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網財經記者在天眼查行政處罰一欄中注意到,2018年8月15日,常州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蘇)有限公司因違法有獎銷售行為及其從屬,被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元。


嘉士伯啤酒“揭蓋有獎、箱箱有驚喜”虛假廣告被罰款7.23萬元:有消費者購買整箱未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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