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应急管理局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焦作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近日,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焦作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事故总量继续下降、较大事故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下降“一杜绝、三下降”为目标,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坚持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结合、规范执法与公正文明执法并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互联网+”监管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率不低于三分之一”要求,通过开展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并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县(市)区安全执法监察工作进行督查、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等五大项重点任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营造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执法科室及二级机构要按照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安排,统筹规划,认真实施,确保监督检查计划的全面落实。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前,坚持“一企一案”,制订出具体现场检查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有关科室要将监督检查目标细化分解,明确每周检查任务,压实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要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依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和《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照单检查、线上执法,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的安全生产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热情服务,从而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要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避免执法错位、缺位和越位。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执法、乱作为、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行为,树立应急队伍的良好形象,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执法效能,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贾定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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