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防疫人員執行公務

廣東信宜:酒後攻擊輔警被判拘役四個月

  本報訊(記者韋磊 通訊員劉雅)近日,由廣東省信宜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鄧某涉嫌妨害公務罪一案開庭審理,法院採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判處被告人鄧某拘役四個月。據悉,該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從案件受理到辦結僅用一天,依法從快打擊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及時回應社會關注。

  3月10日22時許,鄧某酒後到已被設為信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離點的某賓館要求住宿。在場值班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告知鄧某該賓館已被設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隔離點暫不對外營業。當在場值勤的公安機關輔警杜某要求核查鄧某的身份時,鄧某拒絕配合,對杜某進行辱罵,扯掉杜某佩戴的口罩,抓傷、咬傷杜某,並對杜某吐口水。22時30分許,民警到場處置並將鄧某抓獲歸案。

  案發後,信宜市檢察院迅速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應機制,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圍繞事實認定、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確保案件質量。3月16日,信宜市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鄧某批准逮捕。

  3月19日,檢察官前往看守所進行提審,在對鄧某釋法說理後,其表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鑑於鄧某自願認罪認罰,在綜合考慮案件情況後,檢察官提出了拘役四個月的量刑建議。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採納檢察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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