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中的“狗氏定律”

世間爭論大概分四種。一,為了解決某一問題而開始的爭論;最後選出獲勝者或投票決定選誰的爭論方案。二,為了在學術上,思想上,認知上有更好的取長補短而進行的互動。三,純粹低級的人身攻擊。第四種,出於捍衛權利保護弱者而進行的唇槍舌戰。

辯論中的“狗氏定律”


第一種是專業領域,我們且略過。第三種無任何的辯論價值,也略過。第二種中的一大部分最後往往也會演變成第三種。第四種幾乎是全部因為辯論的一方情緒過激而讓雙方都將辯論轉變成第三種。其實平時多的就是那種關於某一事情某一觀點進行的爭論。但是因為辯論的某一方的心胸狹小,不能容忍其它意見;結果釀成破口大罵的結局。什麼栽贓,無下限的人身攻擊,等各種手段都會慷慨使出,決不吝嗇。奇怪的是,這種現象,不僅發生在文化層次較低的辯論中,就是文質彬彬的文化人,面紅耳赤時也會說些不堪入目的話。這應該是整體的一個社會環境決定了個人的選擇。

我通過大量的辯論分析,發現了一個“狗氏定律”。正是這個“狗氏定律”讓所有的辯論變得更加糟糕。讓本來可以讓雙方都能相得益彰的一場辯論,最後變成各自的一場噩夢。什麼是“狗氏定律”?之前我寫過這樣的一句話:就是勸一條狗別再吃屎了,可是這條狗卻認為勸它的人太壞了。竟然不讓它吃這世界上最美味的一種食物。當然本身將別人比喻成一條狗就是一種攻擊性行為。但其實更像是一種正當的防衛。不過在這裡,確實是沒有歧視的意思。只是用一種幾乎是根深蒂固的天性來形容。也沒有拉低別人的意思。只是用來形容彼此的現實利益立場是對立著的,我是這樣來理解的。

“狗氏定律”:狗認為世界上最好的東西就是自己正吃進嘴裡的屎;而你在試圖證明它的口味是多麼糟糕,證明它吞進肚子裡的食品是如何的惡劣。無論你如何巧舌如簧,都無法改變它的看法,更不會讓它行動起來。這就是雙方的立場和利益不同形成的。但這不是決定性因素;真正決定辯論一方成為“狗氏定律”堅定不移的執行者的是其道德淪喪和經常把損人利己當成是生活目標,才會不顧一切的,不讓別人發出和自己不同的立場和聲音。

所以,如果沒有發生實際的傷害行為的辯論,如果辯論對方有“狗氏定律”這樣的行為,建議儘早撤離。這樣的辯論不但不能給自己增加什麼益處,反而會讓自己損失巨大。甚至在未來,會被對方“挖墳”算計。

有時候,可能最讓人遺憾的是,善良的人往往將潔身自好和袖手旁觀當成一個整體,不願意以身試險;而使壞的人一大特性就是拉幫結派;以便對付那些勢單力薄的抗議者。同時用自己的眼光和口味,將和自己不同類的人,視為大敵。這是兩種不同道德水準的人在較量,如果不能在同一條戰線進行對抗,吃虧的永遠是矜持的,不願意放低底線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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