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連州延長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時間至20日

10日,連州發佈通告,將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延長至4月20日。

今年3月21日,連州市人民政府制發了《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疫情和清明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2020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10日。

4月10日,連州再次發佈通告,為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將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延長至2020年4月20日,其他事項遵照《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疫情和清明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執行。

【記者】段燦

【通訊員】蒙家評

【作者】 段燦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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