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对方不给钱如何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今天带大家了解代位求偿是啥?法律依据?需要哪些材料?
一:代位求偿是啥?
投保了车损险的被保险人在车损险项下申请先行赔付损失的,由车损险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再向责任对方或者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 追偿。
车辆投保了车损险,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耍无赖,那我只好向我自己保险公司先行理赔,配合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 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三:需要哪些材料?
1.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或者扫描件)涉及车辆抵押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还款证明;
2.事故原因性质:事故认定书 (需要原件)
3.车辆损失证明: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需要原件)、若他方保险公司定损的需要出具定损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和定损照片(可以盖理赔章的打印件)
4.责任方信息: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部门出具的行驶证和驾驶证的证明(需交警部门用印)、车主与驾驶员的身份证或者其他可以明确责任方身份的信息、 车方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责任方保险信息(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5.索赔申请书、权益转让书、声明书(未获得责任方任何赔款)等其他相关单证(去保险公司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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