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完成了悬赏任务居然不给悬赏金!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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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某家的小狗丢失,非常伤心。为找回丢失的小狗,王某在电视、广播里发布了悬赏广告,声称若能找回小狗,愿意支付10000元报酬。后林某将小狗找到并将其送回,王某却对支付报酬之事只字不提。林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如数支付报酬。那么林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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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王某应当向林某支付10000元的报酬。我国《合同法解释二》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物权法》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综上规定,本案例中,王某将悬赏事项通过电视和广播广而告知,林某完成了悬赏任务,当然有权利取得悬赏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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