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敵仍犯險境,其實只是高義罷了

春秋戰國時期在儒家倫理正在雛形階段的形成時期,人們心中對朋友之間的情誼,以及知遇之恩這種珍視是非常的看重和珍惜的。經常會看到為了報答朋友的高義而捨去自己的生命,就像孟子所說的捨生而取義者也。不管他們或許面臨的一個情景多麼的險惡,或者說前途有多麼渺茫,但他們依然會毅然決然頭也不回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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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這樣的人,他們有很多,給他們沒有那些王公貴族的高貴出身,但是他們身上的品質卻也同金子一般乾淨純良。在春秋戰國這一個極為動盪的時期,任何一個人的命運都或許並不能說得上是完全的屬於自己,因為社會巨大的漩渦會把每一個與大事有關的人,捲進去。或許他們身不由己,這也是完全沒有辦法進行避免的。

這個時期曾經誕生了非常多的刺客,而這些刺客雖然是揹負著刺殺這樣不為人所稱道的任務,但他們的身上的確是有著一些人非同一般的品質。秦始皇本人作為一個非常有作為的君主,在他繼位的早期,他的歷代祖先就已經給他完成統一大業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礎,而他所做的就是英雄祖父所遺留下來的政策繼續的壯大秦國。那麼統一自然就是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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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本人身上所擁有的才能也是非常讓人羨慕。因而他才能夠虛心地接納六國前來投奔給自己的名人賢士,正如同他採納李斯的建議並重用李斯一樣,任何人才在他的眼中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存在,他也提供給了他們足夠的發揮才華的空間。僅僅憑藉這一點來看他就與當時六國的君主有著巨大的優勢可言。

在採用了遠交近攻的策略之後,很快一些諸侯國就表現出來了,他們原本脆弱的一面。至少是完全不能夠和秦軍相提並論。因為在經歷了變法之後的秦軍戰鬥力大幅上升,在這一次和六國的交戰當中,都是以勝利者的姿態而自居的,不管是公元前262年的趙秦長平之戰還是說由齊國牽頭而組織的五國僅僅攻打到當時的函谷關,這幾個國家的軍隊,便再也不敢向前一步了,因為他們甚至秦軍厲害,因此為了避免自己的損失,誰都不願意當這個出頭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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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本質上來說,這其中的每個國家都是打著自己的小算盤的,企圖能夠在這場面前的戰鬥當中分得一絲的利益,但是卻都保存自己的實力,不輕易的做出犧牲,這就決定了他們的聯盟必定是非常鬆散而不堅固的,這也給秦軍他們逐一突破的機會。所以就會有這樣荒誕的歷史,明明是多個國家的聯軍,卻在秦軍一方面前顯得如此不堪一擊,最終被秦軍追殺殆盡,而那些數以10萬計的聯軍也只能倉皇的散落而逃。

也正是他這樣的一個非常讓人銳不可當的實力,給了其他諸多國家帶來了極大的恐慌,於是在公元前230年的公元前228年,他們就率先國滅了當時的韓國,因為韓國地處戰略要衝,也同時是七國當中最為弱小的國家,採取這樣的一個措施無疑是給其他諸侯國以很大的震懾,讓他們在心中不得不對秦國有所警惕和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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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後,趙國和燕國也慢慢的危在旦夕,尤其是針對燕國來說,他們當時雖然遠居在北方,並沒有和秦軍有過多的直接接觸,但是他們卻是主要討伐的一個對象。為了挽救國家緊張敗亡的方式,因太子丹雖然並沒有雄厚的軍隊可以供自己來指揮,於是乎他便想出了刺殺這一條,接進來,儘管當時秦國內部對於秦王的保護是非常周到的,但他還是願意冒險一是因為這樣刺殺的結果帶給太子丹的誘惑是非常大。

但為了完成這樣一個艱鉅的任務,任太子的也是網羅天下人才。最終還是讓他給找到了荊軻,這樣一個俠客對於前途來說他根本不清楚,這他刺殺行動的兇險,但是他卻聽說過秦朝軍隊的威嚴,因而他能夠選擇答應,因太子丹絕對算得上是一個託付自己性命的舉動。而他為什麼願意將自己的性命託付給一個太子,而且還是一個落魄諸侯國的臺子,這其中的原因就非常的耐人尋味,如果不是因為太子們對荊軻的知遇之恩,恐怕荊軻也不會如此心甘情願的為他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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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太子丹的存在,那麼荊軻可能只是一個浪跡天涯的劍客而已,談不上有什麼特別出名的成就,但此刻他選擇成為太子丹手下的殺手,幫助他去完成刺殺秦王的任務。就足以見是他個人的勇氣以及擔當。當然不管荊軻的武藝,再怎麼高強讓他趕赴秦宮的時候,他本身就應該明白,自己面對的是一群如狼似虎的傾國士兵,要想憑藉一個人在這樣險惡的環境當中達到刺殺他們秦王的目的,這樣是非常艱難的。

可以說只要踏入秦國,自己可能就屢屢被暗中監視了。而自己孤身一人身處虎狼之境,並且還要完成這麼高難度的任務,在對任何人來說都像是一種天方夜譚。也許在荊軻的眼中,他也曾經沒有想過自己有能力擔當這樣的任務,但是自己的實力也許並不是那個時候最為重要的抉擇因素了,而是自己是否願意真正的豁出一切去為太子憂。這其中就牽涉到那個時代最為珍貴的俠義精神和朋友之間的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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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那個時代狹義的家國觀念來看,荊軻可以算得上是一個大俠,他為國為民。至少他為了燕國人民的安危,甘願犧牲自己的性命。不管燕國會在日後的日子裡滅亡,燕國裡的老百姓也不會記住這樣一個人的存在,但他卻是實實在在的在這個世界上走過一回。更重要的是他憑藉自己一己之力幹了這樣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憑藉這一點,他原本不到四五十歲的人生就足以光彩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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