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關於接受夏迎鋒辭去

含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0年4月8日含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夏迎鋒提出辭去含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含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夏迎鋒辭去含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請求,報含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含山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人員名單

(2020年4月8日含山縣

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錢俊為含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關於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錢俊

代理縣長職務的決定

(2020年4月8日含山縣

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鑑於夏迎鋒已辭去含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含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錢俊代理縣長職務。

值班總監:穀雨

審核:陳峰

最新公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