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人民监督员对远程提审现场监督

“我是红安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鉴于目前尚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现在使用远程提审系统对你依法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你能听清吗?”“能听清......”4月7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启用远程提审系统,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对提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红安:人民监督员对远程提审现场监督


红安:人民监督员对远程提审现场监督


在远程讯问室,检察官通过高清摄像头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案件事实证据逐一讯问核实。办案检察官、被讯问对象、讯问室全景、示证画面的音视频通过远程提审系统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整个讯问过程依法规范进行。


“犯罪嫌疑人董某,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我们已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于你,你是否同意?”“我同意认罪认罚,愿意尽全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讯问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了讯问笔录内容,核实无误后结束了这次远程提审。半个小时的远程视频,画面语音传输流畅清晰,节约了往返看守所的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


“远程提审系统不仅能避免与看守所交叉感染,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还将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提审过程依法规范,这是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和创新技术上的又一新突破。”人民监督员刘海说。


下一步,该院将利用远程提审平台扩大案件适用范围及数量,继续依托湖北省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努力延展智慧检务触角,切实推动疫情期间检察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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