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持凶器攔截、追逐車輛,恐嚇駕駛員及乘客,判了

4月7日,隨著法槌的敲響,被告人吳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在臺江縣法院宣佈開庭,與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沒有出現在被告席上,而是在臺江縣看守所遠程視頻提審室內候審,法庭內的法官和公訴人則通過遠程視頻與被告人連線,實現“面對面”零接觸審判。整個案件庭審時間30分鐘,全程連線清晰流暢,法官對案件事實與證據逐一核實,法庭調查、舉證、質證、宣判等環節有序進行。

1月31日,被告人吳某某酒後持兇器在道路上攔截、追逐過往車輛,並恐嚇車輛內的駕駛員及乘客,造成交通長時間受阻,時值疫情防控緊張時期,被告人的行為對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造成極大影響。被告人吳某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自願認罪認罰,臺江法院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據悉,疫情防控期間,臺江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開庭審理刑事案件6件,免去了法警提押被告人至法院參加庭審的過程,緩解了用警壓力,減少了提押風險,使庭審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下一步,該院將繼續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充分運用信息化平臺提升審判能力。

酒後持兇器攔截、追逐車輛,恐嚇駕駛員及乘客,判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