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时最常见的就是
讨价还价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
竟然会有人为此而大打出手
真真是:能动手,决不吵吵
结果就是两败俱伤……
去年某天的一个下午,杨某正在商场店铺内招呼生意,店里像往常一样,来来往往的客人不断。不一会,几位年轻的女客人来到这家店铺,杨某和其中一位王某便开始了你来我往的对话,突然两人就推搡撕扯,王某的朋友们听到动静后马上赶来“帮忙”了……
在撕扯过程中,杨某的头部、胸部、全身多处受伤,其他人员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有什么仇什么怨呢
不过只是因为还价没达成一致
有商有量就好了
何必用拳头解决问题
既伤人又害己
经鉴定,杨某枕顶部头皮挫伤属于轻微伤;右顶叶颅内出血属轻伤一级;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王某意识到自己酿成的大错,故积极向被害人赔偿。虽已取得杨某谅解,但其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因此被移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打架说白了就是行为人还是不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是比较不成熟的体现,凡事都可以用法律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别人侵犯了你,你就和别人大打出手,不仅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对自己也会有很多不良的后果的。
遇事别冲动
千万不要打架啦!
打架的成本很高很高的O!
最后,检察官提醒大家
遇到纠纷要冷静!
协商不成先报警!
打架不论输赢
保护自身安全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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